沙縣法院:鳥類放飛司法保護基地正式投入使用

  中國法院網訊 (羅蘭 官泓)   近日,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鳥類放飛司法保護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已有白鷳、貓頭鷹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在該司法保護基地放飛。

  據悉,該基地地處三明生態新城溼地公園,是沙縣法院聯合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管委會、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部門建立。依託溼地公園適宜鳥類棲息繁衍的自然環境條件,為涉鳥類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違法犯罪提供放生修復、社區矯正等場所,是一個集生態修復、社區矯正、法治宣傳、志願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司法保護基地。該基地的建立,有助於堅持以綠色審判為指導,加大涉野生動物的審判力度,最大限度地震懾潛野生動物資源破壞者,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踐行修復性司法理念,全新發揮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公益訴訟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探索野生動物資源修復形式;落實懲教合一審判理念,開展綠色社矯等活動,以此感化引領違法犯罪行為人保護生態資源;推進司法公開,加大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司法宣傳力度,以法治方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積極開展多方協作,加強志願服務活動開展,形成保護生態環境強大合力。

  保護生態環境,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使命光榮、任重道遠。沙縣法院將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審執行力度,不斷探索生態審判司法延伸新模式,努力築牢司法屏障,為建立“天藍、地綠、水淨、山美”的新沙縣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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