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靠斌先生已于2020年1月7日辞职,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4月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60人,实到职工代表59人,会议由旺堆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巴桑顿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同意5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占出席职工代表大会人数的100%,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完成之日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

巴桑顿珠,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至2007年任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业务科副科长,2007年至2008年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3年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月起至2020年1月6日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巴桑顿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巴桑顿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询,巴桑顿珠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