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託被罰1400萬,負責人取消任職資格終身

記者 | 吳紹志

4月3日,上海銀保監局公佈兩張罰單,劍指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具體罰單顯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1.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該公司部分信託項目違規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2.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違規將部分信託項目的信託財產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的用途。3.2018年至2019年,該公司推介部分信託計劃未充分揭示風險。4.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違規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業務。5.2016年至2019年,該公司部分信託項目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

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公司被處以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共計1400萬元。

此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在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間,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楊曉波,被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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