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應邀做了一次分享。
主要聊了聊:
在不確定的風險面前,如何給家庭搭建起比較完整的保護傘
把風險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節選3.31日的分享,共分為4個主題:
- 對於哪些家庭來說,重疾險是必不可少的?
- 3個步驟,判斷你的家庭保障是否完備?
- 香港和內地保險,從理賠、責任、價格上到底有哪些差異?
- 從理賠和疾病發病率來看,什麼樣的風險更值得關注?
昨天,我們聊了前兩個話題。
今天我們接著後面兩個繼續。
3、 香港和內地保險,從理賠、責任、價格上道理有哪些差異
說到香港保險和內地保險,找到我諮詢的大部分人總會有這個觀點:
聽說香港重疾保險 “比內地保險好,而且便宜。”
但細問一下,好在哪裡?便宜多少?
答不上來了。
之前在
聊過關於港險的問題。
今天我來給大家系統回答一下。
1)重疾險產品形態
「重症責任」
香港的重疾險重症通常只賠1次,癌症、心臟病和中風支持多次賠付。
內地重疾險通常重症是多次賠付,有分組多次賠的,也有不分組多次賠付的。
這兩年的主流產品還可以支持癌症2次賠。
甚至有些產品還可以支持急性心梗、腦中風後遺症、癌症都三次賠付。
比如之前聊的
「輕症是否佔用主險保額」
香港重疾險,輕症會佔用重疾保額,假如一個人得兩次輕症,就會用掉40%重疾保額。
下一次再罹患重疾,不好意思得扣除掉這40%已經賠付的錢。
而內地重疾,主流產品都是輕中症一般按照45%-60%的保額來賠付,輕症賠付比例是香港的2倍。
賠付額度多、次數多,而且還不佔用重疾保額。
「豁免責任」
豁免責任兩地差異也不小。
香港的重疾,是沒有無豁免責任,通過只能豁免12個月的保費。
內地的重疾,中症、輕症均帶豁免,也就是如果先罹患了輕症、或者是中症,對應賠付過後。
後面的保費不用再交了,但是沒有賠付的保障責任繼續有效。
後續如果罹患重疾,照樣賠原來的保額,不會把已賠付的金額減掉。
「甲狀腺癌」
香港,輕度甲狀腺癌為輕症,賠付20%額度
內地,輕度甲狀腺癌為重症
當然最近也看到新聞即將會調整重大疾病定義,後續內地的重症極大可能會將輕度甲狀腺癌踢出去。
但這對之前買的朋友不受影響,還是以你當時的合同為準。
「保額分紅」
香港是保額分紅,但保底收益比較低,而且分紅結算收益不確定。
內地重疾險不會直接分紅,但是有額外賠付功能。
比如現在很多產品是60歲之前罹患重疾,額外賠付保額的60%,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變相的增加保額。
「價格和費用」
香港,30歲男性,20年繳費,50萬保額,12538港幣
內地,30歲男性,20年繳費,50萬保額 10115人民幣
但如果是選擇單次賠付,價格會更低一些。
所以,整體來說,內地的重疾險其實是要比香港的便宜一些。
「監管」
香港保險業監管以自律監管為主,採取的是償一代制度,准入門檻也較低,1000萬港元即可註冊。
內地這邊是以法律監管為主,有保險法、二代償付制度、保險保障基金,另外准入門檻非常高,人民幣2億起。而且銀保監會批也不僅僅看資金和背景。
「理賠標準」
內地是有時效要求,30天必須出核陪結果,10天必須支付保險金。
但是在香港那邊,是沒有時限要求的。
可能有一些複雜的案例,可能賠了半年都沒賠付下來。
尤其是早期的,保險公司要話很長的時間去調查。
另外香港的理賠,要比內地這邊的理賠嚴苛的多。
如果出現糾紛,需要去香港打官司,那麼費用是非常高昂的。
感興趣可以搜搜“香港保險“海港城”事件”
另外外匯管制,每人每年就5萬換匯額度,所以罹患重疾拿到賠付的時效性來說也會存在一些問題。
如果理賠金額較大,也可能在短期內無法全額兌換成人民幣。
但是買重大疾病主要的出發點還是解決得病治病的錢。
綜上,其實從責任上還有價格上。
兩地產品各有差異和優勢。
單從價格和責任來說,內地重疾險這兩年創新力度更強,更有吸引力。
4、 從理賠和疾病發病率,什麼樣的風險更值得關注?
說到重疾險應該關注什麼,不得不吐一句真言。
外行總喜歡拉個表格對比疾病數量。
內行人,其實看的是得病概率。
關注的是:
哪些責任“最值”,
哪些責任是拿來“湊數”的。
比如說埃博拉病毒、瘋牛病,這些疾病在國內的發病率並不高。
先來看看年泰康人壽的理賠數據:
- 惡性腫瘤仍然是理賠佔比最高的:
總理賠佔比高達77.82%,其中女性高達83%。另外2019年理賠數據顯示重疾理賠集中在41-50歲。且從近3年來,31-40歲的重疾理賠佔逐年升高。
- 除了惡性腫瘤以外,理賠佔比排名第二、三大高發重疾,比如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等。
- 男女高發癌症有差異:由於身體構造不同,男女高發癌症也略有區別。因此選擇產品的時候可以各有側重,組合方式會更好。
所以,對於重疾險我們需要優先關注重症的責任。
而在重症責任裡面,最應該關注的高發疾病分組是不是合理。支持多次賠付的產品,癌症有沒有單獨分組。
可不可以支持癌症、急性心梗、腦中風後遺症這理賠佔比高達85%以上的最高發3類疾病的多次賠付。
癌症的二次賠付間隔期是不是足夠短,是不是限制條件少,復發、轉移、新增、沒治好都可以賠付。
責任好的產品。
這三類最高發疾病的都可以支持多次賠付,而且限制條件還少。
最後,為了方便理解。
我簡單把現目前市面上重疾險產品總結為3種形態。
第一種形態,姑且叫做「傳統型」
這一類就是屬於比較早期,產品創新力度相對差一點,通常是普通消費者常聽到的那一類公司產品。
傳統型重疾有以下幾個特點:
重症只賠1次,沒有中症,輕症的賠付比例很低,一般為20%。
多次賠付、豁免責任、癌症二次賠付主險裡面沒有,可以花錢單獨附加。
但附加之後,重症分組責任仍然有欠缺,比如把最高發的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和終末期腎病放到一組,變相降低了二次賠付的概率。
捆綁其他產品,比如兩全險或者終身壽險。
價格通常不低,以30歲男性,買50萬保額為例,不附加癌症二次賠付和多次賠付的責任基礎上,保費高達1.8萬元。
第二類是以網絡上銷售的重疾險為主。
重症是單次賠付,含有中、輕症責任,賠付比例較高。
主險自帶豁免責任,癌症二次賠付有些需要附加。
不帶身故責任。
沒有其他捆綁產品。
總保費以30歲男性,買50萬保額,附加了癌症二次賠付,一年保費是7000元。
第三類屬於責任比較全面,現在市場更為主流的多次賠付產品形態。
重症支持多次賠付,有分組多次賠付的,也有不分組多次賠付的。
主險自帶癌症二次賠付,甚至有些產品, 比如之前聊到的「信泰心中愛久久」
還支持急性心梗、腦中風後遺症的多次賠付。
主險自帶中、輕症責任,且賠付比例高。
自帶豁免責任、身故責任。
沒有其他捆綁產品。
顯然,如何是追求性價比和責任。
第一類產品是不太推薦的。
那麼在服務的這麼多家庭裡,通常採取第二類和第三類產品組合的情況比較多。
這樣就可以在壓低預算的基礎上,儘可能提高保額。
最後,關於重疾險配置。
品牌宣傳和曝光其實並不重要,最關鍵是要回歸你的需求本身;結合你的健康情況以及預算承受能力評估你的綜合風險缺口。
關注條款和合同本身,保額做足,家庭成員保額分配做到科學和兼顧;該升級就及時升級;
健康保險做足了有養老、孩子教育需求的可以根據需求考慮年金、終身壽險的升級和配置。
總之保險不是一錘子買賣,後面很重要的一塊是服務本身。
回顧分享上半場:
好了,今天就到這裡。
點個在看再走哦~
今天週五,有個好心情
更多保險乾貨和案例知識,講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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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ris:
R&F創始成員,資深保險經紀,金融碩士,簽約作者,終身學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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