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學習 第四課 勞動合同期限問題

第十三條 (被968篇案例引用)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被51篇案例引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被16篇案例引用)

解讀:用工單位和員工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後,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08年勞動合同法出來前,企業基本是一年一簽,現在基本是3年一簽,原因就在於此。

勞動法學習 第四課 勞動合同期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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