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廣化單元公告一宗未來社區商住地,預計5月9日出讓


溫州市廣化單元公告一宗未來社區商住地,預計5月9日出讓

溫州市廣化單元公告一宗未來社區商住地,預計5月9日出讓

溫州市廣化單元公告一宗未來社區商住地,預計5月9日出讓

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一)地塊位置:溫州市鹿城區廣化街道。

(二)地塊範圍:具體位置和四至範圍按浙江省第十一地質大隊土地供地勘測定界報告(編號G-2020-005)所示。

(三)土地面積:總用地面積175562平方米,其中出讓部分面積135834平方米,劃撥用地面積39728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出讓部分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劃撥部分土地用途為城鎮村道路用地。

(五)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城鎮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和商務金融用地40年。

地塊的規劃條件與具體利用要求等

(一)規劃用地性質

C-04地塊、C-09地塊、C-13地塊、C-15地塊為R2(二類居住用地)兼容B11(零售商業用地)、B13(餐飲用地)、B2(商務用地);C-02-1地塊為B1(商業用地)兼容B2(商務用地)。

(二)土地利用規劃指標

C-04地塊容積率為1.5-3.5,計入容積率的地上總建築面積≤124082平方米(地塊內含政策性住房一處,2780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0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面積≤37224平方米,建築密度≤35%(住宅建築及其便民服務設施建築密度≤22%),綠地率≥35%,建築高度≤100米(24米≤住宅≤80米)。

C-09地塊容積率為1.5-3.5,計入容積率的地上總建築面積≤74658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面積≤22397平方米,建築密度≤35%(住宅建築及其便民服務設施建築密度≤22%),綠地率≥35%,建築高度≤80米(住宅≥24米)。

C-13地塊容積率為1.5-3.1,計入容積率的地上總建築面積≤66600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面積≤19980平方米,建築密度≤30%(住宅建築及其便民服務設施建築密度≤22%),綠地率≥35%,建築高度≤80米(住宅≥24米)。

C-15地塊容積率為1.5-3.1,計入容積率的地上總建築面積≤130001平方米,其中各兼容功能的面積≤39000平方米,建築密度≤30%(住宅建築及其便民服務設施建築密度≤22%),綠地率≥35%,建築高度≤80米(住宅≥24米)。

C-02-1地塊容積率為1.5-3.8,計入容積率的地上總建築面積≤59397平方米,其中B14建築面積≥27000平方米,15000平方米≤B2≤17819平方米,建築密度≤45%,綠地率≥20%,建築高度≤100米。

具體以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正式《規劃條件》為準。

本地塊須按照《關於加快未來社區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溫政辦〔2019〕75號)執行,並按要求佈局未來社區相關場景,場景內容詳見《規劃要點》中各地塊公配設施和市政豎向表述部分,建成後無償移交鹿城區政府,具體計容等要求根據市政府相關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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