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綜合執法機構改革後是什麼級別?

赤橙青黃藍綠紫


綜合執法又名城管,現在大多數地區都冠以綜合執法了,但也有些地區仍以城管稱之。

綜合執法局直屬於當地政府,一般設置於鎮、縣(含縣級市)、地級市三級,縣、市設綜合執法局,鄉鎮政府設綜合執法所(站),省以上則不設綜合執法機構,這也是綜合執法局的一大特色,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到了省級以上則沒有相同單位和其對接。凡政府所屬的其它局或委,一般都和上一級政府相對口的局委有隸屬關係,如縣林業局既受縣政府垂直領導,又接受市林業局業務指導和系統規則,到省政府則是林業廳,中央政府則是國家林業局。

鎮、縣、市三級綜合執法部門的人員一般有三類人員組成,第一是國家公職人員,他們一般都是有行政編制的公務員和事業人員,這類人員一般都是中層以上的領導,或在機關裡幹內勤文秘方面的工作,這類人員約佔三分之一;第二類人佔綜合執法部門的一半以上,以招聘為主的企業編,實際就是合同工,我們市場經常見到清街,抓商販的基本上就是這部分人員,雖然名聲不好,但綜合執法一線的工作都是這部分人乾的;第三是近幾年落實政策的退伍軍人專向崗,他們是前些年安置到國企的城市義務兵和志願兵及專業軍士,企業倒閉後或打工或幹個體,政府為解決這部分人的生計和社保,自2017年開始,設置了此類專向崗位,待遇和前面提到的企業編差不多,工資在3000元以內,這部分人和第二部分人一樣,多數在綜合執法的一線。

無論是機構改革前或機構改革後,地級市的綜合執法機構和其它局、委一樣屬處級級別;縣綜合執法機構則和縣政府所屬的其它局、委一樣屬科級。


老兵32380


各地情況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說說我們這邊吧,市級綜合執法改完應該是副處級,隊長副處級,副隊長正科,根據單位人數確定副隊長配置人數。


河東百姓生活


本次機構改革,行政執法機構按照中央統一部署要求,有幾大核心改革內容:

1、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五個領域的執法隊伍,成立綜合執法機構。2、加大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力度,完善“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省級部門原則上不設專門的執法隊伍。行政執法職能主要由市縣兩級承擔,設區市和市轄區只設一個執法層級,強化市縣行政執法職責。3、健全完善縣鄉行政執法統籌指揮機制,更大範圍融合基層執法力量,在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除了上述“五位一體”的綜合執法設置外,部分地區或將城市管理等執法職能放入綜合執法內容,成立大的綜合執法局。其單位性質,列入參公事業單位範疇。這是目前我國唯一允許保留參公性質、以局名義掛牌的事業單位,其它的像行政類事業單位在本輪機構改革都將被取消參公身份,或轉行政,或改公益類事業單位。關於綜合執法機構的具體行政級別要視其所在地的行政架構和具體實際來定:

如果是副省級市,綜合執法局常設級別應該是副廳;

如果是地級市,綜合執法局常規設置是副處,部分地區或高配正處;

如果是縣級市,綜合執法局常規設置是副科,也有高配正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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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從三方面來回答:

一、你說的綜合執法機構,實際上就是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通常稱為:城管執法局、城管。根據國家相關條例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所)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

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主要是:依法對市容環境、園林綠化、市政工程、環境秩序等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相關法律關係主體執行以及遵守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

三、在我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分為5個層次5個級別,即:

1、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為正廳(局)級行政單位;

2、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為正廳(局)級行政單位(直轄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為正廳局級行政單位);

3、地級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為正縣(處)級行政單位;

4、縣(縣級市、區、旗)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

5、鄉鎮、街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所,為正股級行政單位。


潤友


雖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是未來機構改革的主要方向,但從目前來看,不管是國家層面還是各省最新公佈的改革方案,都沒有明確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基本上還是沿用了之前的職能設置,不同領域業務執法由各部門負責。

但在地市和縣級層面,已經有一些地方早已開始試行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改革,而且在去年,國家還專門統一了綜合執法的徽章和服裝,明確了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思想。例如,據瞭解,青島市的各區市相繼成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局,而且有些已經成立運行三四年了,但在青島層面並沒有對應的綜合行政執法局,還是繼續沿用了之前的職能設置。

從已經成立綜合執法部門的地區來看,新成立的單位和其它政府工作部門一樣,都是平級單位,沒有高人一等,也沒是降人一格,而且編制上也不是行政編制,和其它部門一樣是混編機構,既有行政編制也有事業編制。

不過,綜合行政執法目前在全國仍然處於試行階段,對機構設置和三定方案還沒有明確的要求,基本上還侷限於地市範圍內的自行改革。至於未來的級別和編制情況,恐怕還得看國家層面和各省的設置了,如果上面是行政編制,那麼下面自然而然就要對應起來。


元芳有看法


行政執法體制綜合改革,目前是以成立農業農村、文化旅遊、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五領域執法為主體,綜合考慮其他執法職能改革,跨領域組建行政執法機構。成立的行政執法機構將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根據新《公務員法》修訂草案,依然保留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也為承擔“公共管理”事業單位參公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行政執法機構依然保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執法人員為參公事業人員,這種設置模式合法合理。至目前已經提前完成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的遼寧省,成立的瀋陽市文化旅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就是按照這種模式設置。

根據行政執法綜合改革方案要求,省級不再單獨設立行政執法機構,只設立執法監督機構。省級政府組成部門一般為正廳級,執法監督機構為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或者下屬單位,內設機構按原則低兩級配備,最高設置為正處級。如果設置為部門管理的下屬單位,則可以最高設置為正廳級,執法監督為行政職能,設置下屬機構的情況應該極為少見。

到市一級,設區的市,或者市轄區,一般不單獨設置執法機構,與區合併設立。市一級機構比較複雜,按規模劃分有大城市,包括有省會城市,及部分一二級城市,有中等城市,還有小城市;按行政級別劃分,除直轄市不在討論之列,部分省會城市為副省級(15個),其他大部分為地級市,少部分為縣級市(26個)。因此,市級執法機構,如果為部門內設機構,部門最高為副廳級,執法機構低兩級,最高為副處級;一般來說,市級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內設的執法機構低兩級,為正科級。如果設置為下屬事業單位,最高可與部門平級,為副廳級,一般設置為正處級、副處級,或者總隊為正處級,支隊為正科級。

縣區一級,是行政執法機構設置的重點,部門為正科級,執法機構單獨設置為部門的下屬事業單位,同樣為正科級。例如農業農村局下屬的正科級農業農村執法中心,或者市場監管局下屬的市場執法中心、市場執法大隊等,這種設置模式,應該是行政執法機構設置的主要模式。

鄉鎮探索一支隊伍管執法,綜合所有的行政執法職能,設立綜合執法中心。鄉鎮一般為正科級,設置的綜合執法中心,也可以最高設置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如果鄉鎮執法隊伍分別設置為縣直執法隊伍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縣直為正科級,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低兩級,只能設置為股級,例似於目前已經設置的公安局的派出所,交警隊的中隊等,級別按規定都應該為股級機構。

省市縣鄉四級行政執法隊伍機構設置級別,基本上都是按這個原則設置。

真寧腔調,貼心提示:

文章看點:1、省級不單獨設立行政執法機構,只設置執法監督機構,一般為正處級;

2、市級執法機構為事業單位,可設置為正處級,最高為副廳級;

3、縣區級為行政執法重點區域,一般設置為正科級事業單位;

4、鄉鎮綜合執法中心可設置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如果按縣直執法隊伍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設置,只能設置為股級機構。


職言管語


2015年,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提出了“管理執法機構綜合設置,推進綜合執法,強化隊伍建設”;2018年,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決定》中明確要求“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旅遊、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綜合執法隊伍。也就是說,從目前來看,除了政法系統的執法隊伍以外,中央又明確了城管、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旅遊、交通運輸和農業等6個執法隊伍。下面我們分析一下:




1.城管類執法隊伍。 2018年年底,全國各地市一級的城管執法體制改革基本都完成了,各地市都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局,加掛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牌子,把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和環境保護、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某些相關職能進行了整合,成立了綜合執法隊伍。以下圖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為例,成立了下屬二級機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是副縣級參公單位,據我瞭解,河南省全部地市都是參照這個模式成立的正縣級城市管理局,下面的城管執法支隊是參公副縣級。


2. 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旅遊、交通運輸和農業等5個執法隊伍。 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例,2018年年底,中央成立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總局下屬成立了二級機構執法稽查局,總局局長是正部級,稽查局局長是副部級。同樣,到市一級別,以下圖杭州市為例,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正縣級,然後下屬又成立了稽查支隊,是副縣級。 至於其他4支執法隊伍,與市場監管執法隊伍都類似,市一級層面,基本都是副縣級,而且大部分地市是參公編。



對於有編制、有執法證的執法隊員來說,這次機構改革,國家給的政策很不錯,國家明文規定了,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要全部劃為參公編制,也就是跟公務員待遇一模一樣。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綜合執法機構就是綜合執法局,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城管,由原來城建監察大隊一步一步演化而來,各地叫法也不同,有叫市容局城管大隊,也有叫城管局,也有叫綜合執法局的。主要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建設規劃管理、市政管理和城市道路以上秩序管理等等。


綜合執法局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屬於行政單位,綜合執法局人員為執法類公務員。但是由於綜合執法局成立比較晚,在市縣一級多為事業單位,市一級參公管理比較多,縣一級多是全額類事業單位。

機構改革多地都是維持了城管執法現狀,也有不少地方將規劃局和建設局以及市容局,園林管理局等單位執法整合成立綜合執法局,這個單位在設縣市一般都是正處級單位。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謝謝大家!


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


很簡單,一句話即可回答。

1計劃單列市綜合執法機構如果是跨部門整個,編辦批准為綜合執法局,那就是正處級。

2.如果是機構改革後機構內幾隻執法隊伍的整個,一般情況為支隊,副處級。

兩種設置都需要以地方編辦批准為準。

縣級市和省會城市直轄市,不再贅述,看懂上面就可以以此類推。



三五斗


地方應該成立執法局,撒消部門執法,執法局在地級市成立,縣區設執法辦公室。執法局設在民政局,執法收入不分錢不留,不拿回扣,直接上交中央國庫,省級不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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