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牺牲的烈士和逝世的同胞哀悼活动中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
为悼念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牺牲的烈士和逝世的同胞,根据省政府安排,定于2020年4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
4月4日10:00——10:03,共计3分钟。
二、鸣放信号种类: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什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4月4日除鸣放防空警报外,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12号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相关单位,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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