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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有纪
更从何处觅祥踪,风景依稀感不同;
稽首灵山千百拜,寺门长对夕阳红。
重游灵瑞山有怀晚晴老人
剑痕石有纪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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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有纪题诗石刻,图片由林锦清先生提供
石有纪,民国三十年(1941.12-1943.3)任惠安县长。
石有纪(1904-1950)字宝珍,一字仲伦,号肇修,学名剑痕。辛亥岁贡生、候选训导石思静(号铁如)次子,浙江浦江石马施村石宅人。生于1904年4月27日(清光绪三十年三月十二日)。
少时天资颖悟,颇得业师赞许。后转读杭州求实中学,联络浦江旅杭学生成立“浦江旅杭学会”,任干事,编辑发行《浦江》半月刊。1924年冬回籍,宣传孙中山国民会议主张,组织“国民会议促进会浦江分会”,与项朝壬、楼鸿声、曹聚德诸人互通声息,为当局所忌。
1927年2月随北伐军入浙,受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委派,以特派员身份抵浦,秘密筹建国民党浦江县党部,担任筹备委员。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以共产党嫌疑被特别法庭逮捕,关押于浙江陆军监狱4个月。出狱后石有纪应浦江人陈肇英之邀赴闽,初充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宣传、组织科科长,蒙省政府主席陈仪器识,调任福建省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委员兼新生活促进会设计股股长,历任福建省安溪、龙岩、惠安、顺昌、莆田县县长。
1946年9月回籍,与吴吕熙、李可镇、虞梦祥、吴镕竞选浙江省参议会参议员,以绝对票胜出。每与会皆侃侃陈词,且辞锋尖利,弹劾不避权要,言人不敢言者,有“石大炮”之称。与金林、卢奇琰等40余人联署“电请财政部对浙江地方银行进行彻查决议案”,获浙江省参议会大会通过。所涉“将浦江划归第四行政督察区域”、“完成兰浦公路”、“减轻浦江赋额”等案,关乎浦江民生事宜诸多。1947年夏,任全国经济委员会第一组第一科科长,并参加“国民大会”代表浦江区域竞选。
石有纪此后经历颇具悲情色彩。在落败后,1948年6月,陈仪主政浙江,派石赴台湾考察农田水利建设。次年2月陈仪谋和平起义事败而执缚台湾,原拟任石为浙江省第一区行政督察公署专员一职不遂。临解放,遂辞归浦江家居。1950年11月29日以反革命罪被处决。
石有纪在闽任职期间,倡修《莆田县志》并为作序。工诗词古韵,曾与郁达夫登于山平远台(戚继光平倭寇处)合作联句,又与爱国华侨陈嘉庚、作家施蛰存等过从甚密,时有唱和。多次晋谒业师弘一法师(李叔同),邀请法师到惠安灵瑞山讲经宏法,备极礼敬。弘一法师以“胜缘巧合”,亲书唐人五律诗、《华严经》、“无量寿佛”对联相赠。有法师亲笔书信数十件,毁于解放后镇反运动中。著有《剑痕诗话》、《西溪草堂吟稿》。兹录一首:
重阳节怀楼鸿声
秋月香花年又年,与君先后共南迁。
也曾携手寻羊石,也曾缓步珠江边。
黄花岗上吊先烈,自负英名气慨慷。
胡儿未灭志未减,丈夫何用要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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