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宛城區法院:加大刑事財產刑執行力度,剷除犯罪分子經濟基礎

近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通過強制執行措施扣除被執行人銀行賬戶20萬元,成功執結一起刑事被告人拒不履行繳納罰金案。

2009年至2016年,被執行人劉某在深圳通過物流進行菸草販賣與走私,涉案財產價值176萬多元,後被南陽市公安局抓獲,由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宛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決生效後,刑事審判庭將此案移送至執行局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宛城法院執行局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送達相關法律文件,並要求其如實申報個人財產,但被執行人劉某拒不繳納罰金。宛城法院執行局前置組及時對劉某銀行賬戶提起網絡查控,最終凍結釦劃被執行人劉某賬戶20萬元,並在3月27日移交國庫,此案件圓滿執結。

南陽宛城區法院:加大刑事財產刑執行力度,剷除犯罪分子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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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宛城法院執行局加大了對刑事涉財產刑的重視力度。首先,通過完善立審執協調,增強了對刑事涉財產刑案件涉案財產查明力度,用高強度的排查、核查、調查方式,為執行變現提供第一手資料,同時充分的用足用好線上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同步對線下財產進行集約化的批量查控,窮盡執行措施,讓被執行人的財產無處遁形。其次,加強了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聯動協調機制,切實有效的進行了訴源管理,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意見》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最後,加大了涉案財產變現處置力度,深度推進執行管理體制改革,將財產處置程序與執行實施程度剝離,進行單列管理,引入了社會化外包服務,由專業拍輔公司規範操作,集約化管理。

截止3月31日,宛城法院執行局共執結 50餘件罰金案件,執行到位 294.28萬元。有效的對犯罪分子打 財斷血,進一步剷除了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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