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錢、騙水稻、騙貸款......騙子,你的良心不會痛嘛!

  中新網黑龍江新聞4月5日電(郭富山)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龍江銀行等五家銀行在黑龍江省克山農場某管理區為農戶辦理助農貸款期間,屈某指使他人填寫虛假土地合同及耕地承包證明等材料,先後從龍江銀行騙取貸款356.9萬元、從工商銀行騙取貸款418萬元、從中國銀行騙取貸款611萬元、從克山縣信用社騙取貸款90萬元、從郵政儲蓄銀行騙取貸款66.5萬元,合計騙取貸款1542.4萬元。

  屈某將所佔用的貸款用於網絡經營、農業種植等用途。案發前,被騙取的1542.4萬元一直沒有歸還,造成重大損失。

  2017年末,屈某在山東省某村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屈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積極退還較大部分贓款。九三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屈某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所有違法所得。

  2012年,崔某經營的米業公司欠下鉅額外債。2014年、2015年,崔某向於某等28戶糧農收購水稻2045.8噸,價值612.6萬元,加工出賣後所得的273萬元償還了個人債務。2016年10月,崔某經營的米業公司外債已達920餘萬元,崔某明知公司已嚴重資不抵債且無實際履行能力的情況下,又收購了牛某等5戶糧農水稻579.2噸,價值173.8萬元,崔某將100餘萬水稻款用於償還其以往債務後,米業公司於2017年初停產。

  2017年11月,崔某將該米業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他人,之後隱瞞股權已被轉移的事實,騙取糧農信任,仍以公司名義與糧農簽訂還款協議,並有計劃的全家外逃,之後還更換了聯繫方式躲避藏匿。經核實,崔某非法佔有糧農水稻款共計374.4萬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崔某於2018年下旬在杭州市被抓獲。九三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崔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

騙錢、騙水稻、騙貸款......騙子,你的良心不會痛嘛!

  2017年末,張某向於某謊稱其叔叔是某部隊團長。2019年3月初,於某向張某詢問承包該部隊土地事宜,張某因手中無錢便產生騙取錢財的想法,向於某承諾能承包到該部隊土地。張某偽造了一份其與部隊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並在合同上蓋上假公章。2019年4月,張某帶領於某到現場測量土地,騙取了於某信任,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當場收取於某給付的定金2萬元。後張某用詐騙所得的贓款償還了他的個人債務和日常生活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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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張某在長春市被抓獲。張某親屬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九三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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