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农业户口,入户东莞三权不变,指的是哪“三权”?

进城落户政策对“三权”是如何规定的?

经常有人说:很想入户东莞,舍不得老家的田、老家的屋、农村户口福利,通常理解:农业户口一迁出,再也迁不回农村,入户东莞,等于放弃老家的全部权益,而且还有未来有可能发生的拆迁补偿……

其实,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户口迁出,你的田地、房屋以及相关福利,是你的还是你的,政策有据可查!

老家农业户口,入户东莞三权不变,指的是哪“三权”?

根据第三项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老家农业户口,入户东莞三权不变,指的是哪“三权”?

农民进城落户的三权不变指的是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今天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三权的基本意思。

1.土地承包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2)2018年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方案,对于农民进城落户后土地承包权作出了两个修改,一是农民进城以前,不得以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二是进城农户自主选择如何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也可以自愿有偿地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

2.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2)关于农民进城落户以后,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处理,国家规定可以有偿退出,也可以进行在村集体之间进行转让,反正不得以农民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3.集体收益分配权

(1)集体收益不仅包括土地征收所获得的收益,还涵盖了集体企业的收益,利用集体资源获得的利益等。

(2)关于农民进城落户以后,集体收益分配权在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款项由村集体组织统一分配,或者村集体组织利用集体财产进行投资获利、创办集体企业等集体收益。

有人会说:上头有政策,下面不执行,有啥用?我帮你支招,分为以下三步:

了解市里怎么说?

你可以打电话给你老家的“市长热线”或“政务热线”,了解下市里的说法。

简单的说就是:我要迁走户口,宅基地、责任田、村组分红,还有没有?

如果你得到了想要的答复,再以“网络问政”的方式,再问一遍,这样就有案可稽。

弄清村上怎么讲?

你可以去找村官,跟上面所述一样的问题。

如果市里面的答复是执行国家政策,而村官讲的是“迁走户口啥都没有”……

你可以再电话给市里申诉、确认。

既然是国家层面的政策,正确的东西可以去争取、坚持,不用怕。

得出你的结论!

地级市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他们的答复肯定是要跟上头保持一致。

村上,或许有不同的说法,你可以把市里的答复跟村官对证,“上头有政策、有依据”,村官一般不会恶意刁难。

何况,国家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

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物权法》第126条第1款)。

也就是说,只要你家的田地一经确权、发证,就不用担心,哪个村官也无权收你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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