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职称晋升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职称晋升,是教师们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在学校,职务晋升了,并不会提高工资。而且,在学校,除了校长职务以外,其他职务只是打杂,大家也不稀罕。

因此,职称晋升就成为大家最关心的事,因为直接关系到工资收入,而且,也属于大家可以期盼的事。

然而,由于受到职数的限制,教师的职称晋升也难度颇大,比公务员晋升职级要难多了。

城里的学校一向职数较多,还比较好解决。农村教师要晋升职称就更难了。

前一段时间,国家要求对农村教师的职称晋升给予倾斜。于是,就有了“三十年农村教学”的优惠规定。

比如,我们这里就规定,在农村连续任教满三十年,晋升中高级职称不受职数限制。

咋一看,条件不错,对农村教师是有照顾的。

然而,这一条件的前提是,你必须具备中级或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那这一资格怎么获得呢?

大约有这么五年左右的时间,允许教师职称的评聘分开,也就是说,只要具备了评职称所需条件,就可以参评中高级职称,而不管学校有没有空职数。

于是,评上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数暴涨,但受职数所限,评上了,还不能聘上 中高级职称,不能真正享受到加工资的实惠。然而,毕竟有了盼头,而且,城里的教师评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基本也都聘上了职称。剩下的只有农村教师,还存在着有职称任职资格,没有职数,无法聘上职称的情况。

这个政策的出台,就解决了他们的问题。

到此为止,这个优惠方案是有作用的。

然而,历史总是有坏脾气的!现在职称评聘方案又改了,必须学校有空余的职数才能申报职称。

比如,你学校有一个中级职称空着没人聘,才允许一个教师申请参评中级职称。如果学校没有空余的职称名额,就不允许有人申请评职称,也就没人能够在学校职数已经满了的情况下,评上职称资格,也就没人能够使用“农村任教三十年”这一优惠条件,不受职数的限制,聘上职称了!

也就是说,所谓三十年农村任教的特殊照顾条款,变得毫无作用!已经成为第二十二军规。

一个教师在农村任教三十年,尽管他已经符合职称评聘条件,但农村学校职数极少,没有职数,他无法评上职称任职资格,没有任职资格,他就无法享受三十年的优惠条款。

如果学校有空名额(近几年已经可能性不大),他可以评职称,评上了,直接使用学校名额聘上职称,跟三十年优惠条款又没有关系。

综合起来,就是无论什么情况,农村任教三十年的优惠,都只是虚设的,只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另外,现在又规定必须任教满课时,才能评聘上一级职称。农村学校

就是因为学生数锐减,才职数极少,现在加上这一条,许多农村教师课时不足,就算已评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可能因为课时不足,也无法享受“三十年农村任教”的优惠,更不用说评职称了。

所以,如果时下各种附加条款,或者所谓的为了优化教育的各种限制,不断出现,就会使得农村教师聘上职称任职资格,几乎成为不可能。更使得三十年优惠条款根本不起作用。

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情况怎么样,我们这里就是这样。

综上所述,要使农村教师真正得到实惠,只能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按符合职称要求的教师数量给予较多职数,真正在职数方面给予倾斜,这样才能避免尴尬。

一句话,增加职数才是王道,其他都是假的。

尤其是让教师为了职称,自相残杀,更是我所不愿见到的。

老师们!职称问题最大的障碍,在于数量太少!而不是,同事之间互相排挤,争着巴结校长,就能解决问题。这样只能制造更多问题。

职数多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现在的农村学校,老教师退休了,职数也减下来,无法实现新老交替。那些有一定年龄,尚未退休的教师自然看不到未来。

只有真正增加供给,才能解决市场匮乏。


农村教师职称晋升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农村教师职称晋升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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