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經常用退貨退款的方式解決矛盾,合理麼?

網購中,少件、漏發或質量問題出現的時候,網絡上常用方式是退款退貨,這樣合理麼?我們買物品就是需要,就是要使用,但因種種問題,買家只能退貨。為退貨買家需要投入個人精力與賣家溝通甚至說平臺客服溝通。賣家與客服的回覆都是正常工作範圍,但買家呢?買家是在用自己的時間,非工作時間去溝通由於賣家的所造成的問題。所有的問題真的就是退貨退款就可以解決了事了麼?

也許遇到一些重視問題、解決問題較快的賣家用退貨退款方式,買家賠點個人時間不算什麼大事。但要是遇到少件不補貨或補貨明顯拖拉;遇到愛答不理的賣家,經投訴已經很多天過去了,然後結果是與那些重視問題,解決問題較快的賣家的結果一致,退貨退款。這些重視問題,解決問題較快的賣家的服務意義是什麼?結果是一樣的,會不會有更多的賣家拖拉、不理?

無論是客服還是賣家所做的事情都是在工作範圍,也就是有償的。買家卻是消耗個人時間與心情。也許都是普通的凡人會網購吧,也許只有普通的凡人會在意這些吧,也許只有普通的凡人的時間一文不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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