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太小沒法講道理,五個方法遠離“壞情緒”

孩子在1.5-3歲時表現得比較反抗,出現憤怒、悲傷、厭惡或者恐懼,這些消極的情緒,對這樣小的孩子無法講道理,年輕的父母很迷茫,

作為父母怎麼實現有效的溝通,和他們一起度過這一心理時期呢?


孩子太小沒法講道理,五個方法遠離“壞情緒”


孩子的反抗期,年輕的父母一定要正視

1、孩子進入商場,不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是撒野不走。

2、給他的餅乾必須是完好的,你不能給他打開,不然一定鬧你給他一個新的讓他自己開。

3、己上車或者下車,抱他上去,他也要再下來重新上!

4、自己開燈,別人關了也要你關了,讓他重來,口頭語:我自己會!

種種現象,都是小孩成長過程中的正常心理現象,因為在1歲半以後,孩子能獨立行走,可以用語言表達要求,手部動作也增強了,他們獨立性的增加,他們心理診認為可以減少了對大人的依賴。

孩子2歲過後,自我意識萌芽,“逐步形成我”的概念,什麼事都想自己嘗試去做。當這種想突出“我” 的強烈願望,受到成人的約束時,就會表現出反抗的情緒。這種意志的自我表現,心理學上稱為“第一反抗期”。

面對“第一反抗期”的孩子,家長要平靜對待。孩子的任何行為,都是在表達著內心需求,只不過表達的方式有時是無理取鬧的。只是孩子太小,跟他們講道理是聽不懂的。這時候,父母可以採用以下方式,幫助孩子度過他的“第一反抗期”。

方法一.滿足孩子合理要求,減少父母說“不可以”的次數。

對孩子學習、探索環境的慾望要給予充分地滿足。孩子在這段期間常說“不要”,父母希望孩子少說“不要”,那麼父母也要儘量少說“不要”。在孩子做得太出格的情況下,還是要對孩子說“不”。對孩子異常出格行為還是需要否定的,這是體現家長堅定的態度和意志,也給他提供一個學習服從的機會。因為學會服從也是一種能力。當然,在你做出行還是不行的決定之前,要充分考慮到他的心理承受能力。

方法二.故意忽視一些不算出格的行為

孩子有時會故意做一些惡作劇,觀察你對這事的態度。例如:你不讓他打開電視,他就故意當著你的面,把反覆開關電視機。這時,比較好的處理辦法就是,假裝沒看見。讓他自討沒趣後,自然而然的就會停止這種惡作劇。

方法三. 約法三章

做事情前事先和孩子商定好合理的規矩,如去遊樂場的時候為了避免孩子不玩得不盡興不願意回家,可以對孩子說:“如果只能在遊樂場玩20分鐘就回家,那我們就一起去遊樂場。”為避免小孩鬧著亂買東西,可以對孩子說:“我們只能購買一件媽媽覺得可以買的XXX,我們就可以去商場。”

方法四.轉移孩子注意力,溫情安撫

孩子情緒不佳大吵大鬧,應儘量避免正面衝突,採取轉移注意的辦法進行軟處理,可以突然轉移話題或者做一些奇怪的表情,如說:“你看,那隻小兔子好象在笑你喲,你看是不是?”

如給他一件喜歡的玩具,打開電視機看一些有趣的節目,或者帶孩子離開當時的環境等等。

如孩子情緒異常激動無法控制,可以把孩子緊緊抱在懷裡,一邊輕柔的哄,用溫柔地語氣和寶寶說說話,使他平靜。

五.發洩法

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允許孩子喊叫來發洩他心中的不滿,這類情況不必與孩子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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