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法規定,宅基地能否被繼承呢?

文章導讀:關於農村宅基地流轉的問題一直都是大家比較關注的問題,大家會對宅基地是否能買賣存有疑慮,對宅基地是否能夠繼承存有疑慮。今天我們就針對所謂的“宅基地能否被繼承”的問題來為大家進行說明。

根據新法規定,宅基地能否被繼承呢?


一、其實從法律層面來講,大家所謂的宅基地繼承的這個事情是不存在的。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宅基地證登記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京雲律師認為,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如果雙方之間簽訂了宅基地繼承協議書中約定宅基地由一方繼承所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屬於無效合同,自始無效,所以其實大家所謂的宅基地繼承這個事情是不存在的。

二、那麼肯定很多人會想問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否能夠被繼承呢?答案是否定的。這裡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特殊性。

1、宅基地使用權具有身份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密切相關,只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禁止流轉。

2、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從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集體成員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無需交納相關費用,原則上是無償取得。

3、宅基地使用權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權為保障農民“居者有其房”而設立,具有社會保障職能。


根據新法規定,宅基地能否被繼承呢?


三、根據宅基地使用權的特殊性,集體成員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京雲律師瞭解到,如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死亡那麼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就終止,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也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四、那麼大家一直所說的宅基地繼承是指的什麼呢?其實指的是宅基地上房屋的繼承問題。因為一般情況下, 宅基地上的房屋都是自建房,屬於私有財產,房屋所有人死亡後,房屋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同時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如果該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然後進行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宅基地也可以繼續被繼承人使用。但是城鎮居民繼承該宅基地的,不能對該宅基地進行翻建、改建、擴建,如果房屋荒廢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這就是大家關心的有關宅基地繼承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有需要,歡迎聯繫京雲律師。

根據新法規定,宅基地能否被繼承呢?


關注“京雲房產律師團”頭條號,私信留言,可享有一對一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