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0.6元進貨價賣一塊被罰,洪湖市迴應


口罩0.6元進貨價賣一塊被罰,洪湖市回應


[聲明]關於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對華康大藥房的相關處罰聲明如下:

各位網友,關於我局對洪湖市華康大藥房的相關處罰事實聲明如下:2020年1月28日,因接到消費者投訴,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相關事實進行了調查,經瞭解,該藥房元月23日從仙桃某司購進一次性勞保口罩44000支,購進價格0.6元/支,銷售價格1元/支,該批次口罩沒有中文標識。根據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和處理的指導意見》,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一是“公共衛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二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的,構成哄抬價格行為。目前,洪湖市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我們將進一步穩定市場價格,保障市民相關需求感謝網民的關注,讓我們一起為洪湖加油!

洪湖市市場監管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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