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這個問題分兩種情況而定。第一種,僅一次轉讓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應該由實際受讓人來承擔;第二種情況,就是多次轉讓均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根據該司法解釋第四條的規定,由最後一次轉讓並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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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04:48:16 晉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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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分兩種情況而定。第一種,僅一次轉讓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應該由實際受讓人來承擔;第二種情況,就是多次轉讓均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根據該司法解釋第四條的規定,由最後一次轉讓並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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