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梅州蕉嶺法院“雙懲戒”伺候

“法官,我已經和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我保證主動按期履行,你們可以把曝光信息刪除了嗎!”日前,蕉嶺法院執行局幹警接到一失信被執行人的電話。

據瞭解,2019年8月,廖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被謝某訴至蕉嶺法院。經法院判決,廖某應向謝某償還借款本金50萬元及資金佔用利息等。判決書生效後,廖某未如期履行法律義務。謝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受理後,執行幹警向廖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並敦促其按期履行法律義務,但廖某既未按期履行,也不與案件承辦人聯繫。執行幹警一方面通過查控系統查找廖某可供執行的財產,發現僅有少量銀行存款並依法凍結,但遠遠不足以清償本案,除此之外,暫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另一方面多次找到廖某釋法明理,反覆闡明不履行義務的利害關係,試圖說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但其以各種理由推脫逃避,不願配合法院主動履行義務。

3月25日,蕉嶺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輿論”雙懲戒平臺搭建的線上線下曝光渠道,多維度對未履行法院判決的部分失信被執行人予以曝光,廖某“光榮上榜”。

“這樣對你自己的生活工作、家庭、孩子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得不償失。”據悉,廖某公司的老闆獲悉廖某成了“老賴”並被曝光後,語重心長地規勸廖某,要誠信做人,有困難要努力克服,儘可能籌備錢款償還債務,莫要成了失信的“名人”。

廖某幡然醒悟,想起執行幹警也曾如此勸解,可自己不以為然,後悔莫及,遂趕緊打電話給案件承辦人,主動要求與申請人協商履行義務。申請人見被執行人態度誠懇,同意與其協商還款方案,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廖某也鄭重承諾會如期履行法律義務,申請人同意被執行人提出撤銷“黑名單”的要求。該案圓滿執結。

據瞭解,蕉嶺法院自構建“失信+輿論”雙懲戒機制以來,效果不斷顯現,對解決執行難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今後,該院將繼續完善“失信+輿論”雙懲戒長機制,不斷拓寬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渠道和方式,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社會誠信獲得感。

【全媒體記者】黃培強

【實習生】邱珂娜

【通訊員】徐瑋珍

【作者】 黃培強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