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縣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不符合標準要求散煤
管控的通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冬季清潔取暖的總體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不符合標準要求散煤治理,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全縣範圍內實行清潔供暖,除集中供熱外,採取電代煤、氣代煤和潔淨煤(無煙煤、型煤、蘭炭)等取暖方式。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一律不準使用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散煤。
二、各煤炭經營單位一律不準進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散煤,只許銷售符合(CB34169-2017《商品煤質量民用散煤》“無煙1號”和GB34170- -2017《商品煤質量民用型煤》“型煤1號”)標準的潔淨煤。
三、嚴厲打擊無照經營行為,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無證無照 經營查處辦法》等有關規定堅決查處取締。
四、嚴禁走村串巷、遊擊兜售、網絡和電話等銷售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散煤,一經發現,查到底, 依法處置。
五、嚴禁運輸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散煤,一經發現,一律查扣,依法處置。
六、對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廣大人民群眾要識大體,顧大局,積極配合開展治理工作,自覺使用清潔煤,抵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散煤,積極舉報非法銷售、採購、囤積、使用、運輸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散煤等違規行為。
八、各鄉鎮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揮村委會和綜合執法隊作用,加強宣傳,加大管控力度,如既往將不符合標準要求散煤管控列入議事日程抓實抓細。
沽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3月31日
END
監製:孫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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