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圖法院公開宣判涉惡勢力團伙案件,15人獲刑!

4月7日上午,安圖縣人民法院對張某等15名被告人涉惡勢力團伙犯罪案公開宣判,首犯張某因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經營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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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圖法院公開宣判涉惡勢力團伙案件,15人獲刑!

經審理查明,2009年以來,被告人張某先後糾集被告人王某、金某、於某、李某等人,在安圖縣明月鎮的歌廳、網吧、足療店等公共場所,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張某未經許可,違反國家規定買賣限制買賣的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安圖縣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對張某等15人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根據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團中的地位、作用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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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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