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乡试中举。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两次会试未中的海瑞放弃科举考试,到福建延平府南平县当教谕。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任浙江淳安知县。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升任浙江嘉兴府通判,因受鄢懋卿党羽弹劾,于十二月,调任江西兴国知县。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十月,任户部云南司主事。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二月,向明世宗呈上《治安疏》而入狱。

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升为尚宝司丞,四月,升大理寺右寺丞。旋升任南京通政司右通政。

隆庆三年(1569年)六月,转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10府。冬季,遭都给事中舒化、给事中戴凤翔弹劾,被改任南京粮储。同年,上《告养病疏》致仕,家居16年。

万历十三年(1585年),被重新起用,任南京吏部右侍郎。

万历十四年(1586年)二月,升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万历十五年(1587年)十月四日,卒于任上。

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这就差不多是海瑞的一生,是中国历史上清流与浊流最精彩的一段交锋,此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么耀眼的星光了。直到今天,可能生活状况更好了,对于贪腐慢慢地也见惯了些,并不认为对自己的生活有多大影响;或者贪腐泛滥的时期也是国家经济状况较好的时期,从而形成了清官于时代的发展是阻力的印象。于是包括普通老百姓在内的人眼中,越来越认同海瑞是李贽所说的“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以任栋梁”,或如舒化所说“迂腐滞缓,不通晓施政”,或如戴凤翔所劾“沽名乱政”了,甚而以现代人的三观标准去抨击400多年前封建时期的人的私生活。

那海瑞是不是一个无能的道德标杆呢?这就要根据史料记载和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来分析他的治政理政能力和对时弊的洞察力。其中,最重要的参考就是他的《备忘集》了,《备忘集》现存十卷,收录了海瑞不同时期的奏疏、申文、序、论、书信、祭文等200多篇,还附录了当时士大夫在其逝后所写挽诗及梁文龙写的海瑞行状,反映了一个不计名利、不畏强权、清廉正直、扶持小民、打击豪强、兴利除弊,并且有自己的政治主张的海瑞。先不论其政治主张的利弊,因为即便如徐阶、高拱、张居正我们也很难判断,但就其《备忘集》所反映的治政主张和措施来直观的判断,也决不是一个“不通晓施政”之人吧。或许是因为我们过份关注于海瑞的清廉而产生审美疲劳的原因,而忽视了他做了些什么和他的思想,那我们以其《备忘集》来看看他这方面的情况吧。

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其实从《备忘集》来看,海瑞符合儒家宣扬的理想封建士大夫标准,包括施政理念和道德观点,是儒家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行者。海瑞与当时官僚不同的是他对小民有着更为深切的悲悯情怀,为政比较倾向于底层民众,在道德上有比较偏执的洁癖罢了,而并非大众印象中的极端刻板、孤癖、迂腐。海瑞也有正常的人际关系,看看他的贺表、书信、赠文等应酬文章,可知情商不会很低,如他为人贺寿、升迁、政绩、致仕、生子、祭奠、造族谱等事都写过序文,文中也是一般人的人情世故。海瑞之所以给现代人感觉孤立于世,在于历史是由当时官僚士大夫所书,局限于他们的价值观而已。

而明朝中后期官僚机构的状况如何呢?海瑞在其著述中有言:“我朝诸公稍陟高位,便是全然模棱养望。因因循循,度日保官”,“畏威保位”,“容悦顺从,而随事调和”,“出没于声色货利之场,不得不已;奔走于富贵利达之际,老死不休。蚁之附腥膻,蛾之投爝火,无以异也。视市井辈反为过之”,“今时视做官为戏场事,口曰认真而心实不然,昧没本心”,“群臣绝无毅然当事之念,互为掣肘,互为排挤,而又动自诿曰:‘时势则然,哲人通变。’人无奋志,治功不兴,国俗民风,日就颓敝”等等。同时期的丘橓对当时官场也有描写:“贪墨成风”,“敢徇私而不敢尽法”,“以朝廷甄别之典,为人臣交市之资”。在这种环境之下,以海瑞为官之真,又不能“时势则然,哲人通变”,惹起众怒是不可避免的了。

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海喘对底层民众的悲悯正如其在《淳安县政事序》所云:“故举凡天下之人,见天下之有饥寒疾苦者必哀之;见天下之有冤抑沉郁不得其平者必为忿之。哀之忿之,情不能已,仕之所由来也。”并且这种情感处处体现在他的为政措施上,可谓落实在了实处。如:《拟丈田则例》云:招回原籍流民可“赴县告查迷占产业,取赎男女,无业者本县将荒田给做工力,与尔开垦,区处住屋牛种,与尔安生。不能耕作者照向例日给银贰分,或用充答应使客夫役,或用充修理夫役,各随所能使用。凡尔新回之人,给与执照,待三年之后,生理充足,然后科派尔等本身身役。”《劝赈贷告示》里有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尔辈偶以利心蔽真心。故令里老人等将本县言意劝谕尔等,量将所积谷粟,借贷贫民,不许取利,积厚德以遗尔子孙。其有念人之急,不取其利,亦不取其本而直与之者,本县以尚义名目书扁鼓乐奖之,列名县志。如仍前略无恻隐,倍称取利,许贫民指告以凭重治。”《定耗银告示》里说:“凡各项钱粮纳者止出二分作耗,收者止取二分作耗,外有多取者,许不时赴县呈告,以凭重治。”等等,无不以弱势民众为念,古今为官者稀有矣。

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海瑞的清廉和爱民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他的对头以此弹劾也会无人相信,包括嘉靖、隆庆和万历。人们争论最大的是他的能力,他都有哪些政绩和政治主张。在《备忘集》中,且分别兵革、司法、吏治、水利、赋役、田政、教育等方面来了解他的政治理念和措施。

一、兵革

自乡试写下《冶黎策》后,海瑞先后向朝庭上过《久安疏》、《平黎图说》等治黎策论。从地理形态入手,指出当时“黎岐中盘,州县滨海旋于外,……黎岐为寇,是心腹之疾也”。再分析以往对待黎患的得失和原因:屡次征剿除虚费兵粮、骚害居民以外,还不能使黎寇尽服,数年积累,复为寇害。提出根治黎患的措施:“开通十字道路,设县所城池,中峙参将府兵备道,则立犄角之形,成蚕食之势矣。日磨月化,今日宁复有黎乎”。

《革募兵疏》陈述了募兵之弊,建议恢复旗兵及民壮,取消募兵制,节省冗费,安定地方。“夫本地兵今人谓之主兵,自他召募谓客兵”,谓客兵:“视今所主之家固客舍也”、“可以使之死之于事乎”、“召之则为兵,散兵则为贼”;谓募兵制:“赋敛于民日增日重,害在百姓之身”。那海瑞是怎么做的呢:“臣已行各行省发厚给路费回籍,一应关要把守地方,佥军旗民壮顶补。家自为守,人自为战,责之本地居民保甲保长。夫平时无养兵之用,……若谓俟我兵练成,然后渐去召募。”等等。并说:“通之天下事当改行”。

另外,海瑞在兴国时的《留民壮文》中也有对军队的调度使用、训练作战、兵器制造使用等方面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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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利

海瑞巡抚应天期间,针对太湖流域时遭久涝的情况,指出“今三吴入海之道,南止吴淞江,北止白茆河,刘家河居其中,三处而已。刘家河原通过无滞,……”因此,决定开浚吴淞江、白茆河。为此,海瑞做了细致的准备,了解汛涝详情,寻找致涝原因,组织当地官员、父老丈量河道,制订了详细的疏浚方案,落实了每笔可利用的经费渠道和民间捐赠。兼用以工代赈的方式,救了应天等十一府州及杭嘉湖三府饥民之急。其中曲折详情见载于《开吴淞江疏》、《开白茒河疏》、《处补练兵银疏》等。

三、田政

明朝中叶,土地兼并严重,朝廷所掌握的税田越来越少,赋税不均,农民为生计逃亡,致使税收无着,而土地清丈的目的就在于均税。

海瑞提出“民苦浮粮”,“独急清丈”。在《拟丈田则例》和《右丈田当行事款》中海瑞详细拟定了丈量田地的原则和方法,如使用公正之人、互相牵制监督、杜绝徇私作弊、简化勘测方法、改进测量工具、完善田地等级核定办法、加强查考复劾、厘清报送入册程序及严格账册管理等等,做到“定弓步,审田形,丈明则归册,册正则归粮,择老人为公正,而身自履亩巡勘,飞诡之弊遂绝。”大大提高了清丈效率,避免了许多贪腐发生,抑制了“书算为间,日甚一日”等弊端。督令豪族退还侵夺及受献之民田,《督抚条约》:“令民各自实田,凡侵夺及受献者还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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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赋役

海瑞的赋役改革从淳安、兴国开始。里甲是一种里甲正役,《兴革条例》记载,海瑞在吏属一房中实行了九项改革,大量地裁革了里甲供应,即节了流又减了差;将六房吏每年的常例俱都革去,杜绝了额外派征;改革了里甲正役货币化以后的体制弊病;发布《定耗银告示》,纠正钱粮耗银多寡不一的问题,杜绝多收耗银的弊病,达到均平赋役的目的。

庞尚鹏在浙江实行一条鞭法,巡历所至,“质之父老,万口同词,率多称便”,唯有官吏“多视为厉己而欲去其籍”。受庞尚鹏的影响,海瑞在江南地区推行一条鞭法,但这也是他在淳安、兴国县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推广。

削减南京居民之火甲夫差负担。火甲之役,原无杂差,只任地方防守之责,京师百官之用,本有皂隶,与之无关。但南京不然,以致当地居民不堪负担。海瑞“上考法度,下酌人情”,或存或革,在《夫差册》中详细列明,严禁“册外取一物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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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吏治

从淳安时的《兴革条例》,详细列举了主要官员和六房吏的常例,写了十一篇参评,分别对知县等官职或岗位的主要工作都作了明确规定。

到兴国县时的《兴国八议》,对各项政务逐一提出了改革主张。其中第八条为裁革冗员,栽撤了包括清军县丞、捕盗主薄等在内的冗官,在当时引起了不小反响。

到巡抚应天时颁布《督抚条约》三十六条,随后又颁布了《续行条约册式》,包括禁約九条和关系治理的考语、钱粮、应付、均瑶、官举等册式。所制条例不计繁琐,其中很多内容可比之当代“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种种举措使整个应天政治风气为之一变。

以上文件皆涉及吏治整顿、驿递供应、赋役征收、军队组成、司法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意主于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厘清宿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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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司法

根据海瑞判案参语和其《示府县状不受理》、《赠史方斋升浙藩大而参序》、《督抚条约》等记载,可以说明他办案是十分谨慎认真、思虑细密的。主要体现为:以法律为依据,一视同仁,“惟法所至,则小民同公,不土故异”;重视证据、依据情理进行逻辑推理,这在他的人命参语中都有体现,"两造具备,五听三讯,狱情亦非难明也","昭明者十之六七,两可难决亦十之二三也";重视人命案件,"今后府县有告人命,速拘众证审问。狱贵初词,稍迟而设计装词,不可信矣。况人命,狱之重者乎";规范案卷判书,禁止"每铺叙许多无用说话,遂致吏书得以暗藏字面,出入罪人,官不能究",主张"当止却官所判断语为供,不用书手",防止官吏奸诈;禁止诬告,“若果无情尽辞,虽小必治,甚则监之枷之,百端苦之",“人命至重,诬人以人命亦至重,均之不可轻视也"。

在对待刁讼惟江南为甚的现象,海瑞在《示府县状不受理》中对府县官要求“凡争斗、户婚,虽是小节,当为剖分,衣食等项,当为处理”;并警告府县官“惰者不肯受理,懦者不能执法”,“使含冤之人不得伸雪”,即是失职;还提出警示“十人中一人为冤,千万人积之冤以百以十计矣”,“若置之不理,年年月月止是如此多而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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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育

任南平教谕时,制订出《教约》十六条,对生员在修身、处事、待人接物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生员的资质,因材施教:“诸生自量资力,次者减性理,再次者减《通鉴》,再次者减《本经》”;重视生员品德和学业的评定:“立大簿二扇,一稽德,一考学”,对改变学风有一定的效果;提倡“文也者所以写吾之意也”,反对只求“讲章墨卷”,推行“诸生如经史稍通、堪居仕列者,量将边防、水利等事,每月约讨论一、二,本职就中命策考试”等结合实际的教学改革。

又作《规士文》劝渝生员:“朝廷养士,本在安民”,要求生员以“夫禾之高出曰秀,十中一人曰士”自勉自戒。

《兴革条例》“其栽培涵养之方,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

海瑞的一生,可以说是改革的一生,他总是惮精竭虑地为国家增收节流、革除弊端;又时时对底层民众心怀悲悯,体恤他们的冤郁不平、艰难穷困。

李贽评论海瑞说“夫青松翠柏,在在常有。经历岁时,栋梁遂就。噫!安可以其常有而忽之?与果木斗春,则花不如;与草木斗秋。则实不如。吁!安可以其不如而易之?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者。如世之万年青草,何其滔滔也。吁!又安可以其滔滔而拟之?此海刚峰之徒也,是亦一物也。”青松翠柏不可为栋梁?花实安可易之?万年青草又安可拟之?

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故李贽《寄答耿太中丞书》中有言:“吾谓欲得扶世,须如海刚峰之悯世。方可称真扶世人也”。明朝在严嵩、徐阶、张居正等能臣贪官的管理下,不也在几十年内就亡国了吗?试问有海瑞之类者多如滔滔之青草,明朝其能亡乎?

海瑞就像一个孤独的斗士,孤单地对抗明王朝的贪腐、渎职,试图挽回每况愈下的王朝统治,不惜以身作则,固执地坚持心中理想的封建王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海瑞终不能挽救明王朝于危亡,虽赢得了当时百姓的爱戴与尊崇。但在这个君权人治的时代,百姓只能依靠明君清官才能得享清明,海瑞是百姓之幸乎?这种幸运几千年又有多少呢?海瑞能做到的也仅此而已吧!

在奉旨归葬琼州,丧船出行时,长江两岸站满了穿丧服的人群,士民为之祭奠拜哭者百里不绝。在此,选择几篇载于《备忘集》中当时士人的挽诗,以飨这位古往今来的第一清官。但愿此后能够不再以明君和清官为期盼,人民也可以富裕祥和,国家也可以繁荣昌盛。

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任栋梁,为海瑞其人乎?

叶绪昌挽诗

南都秉节望如山,总宪重来父老欢。

杨绾相唐骄侈格,长孺在汉觐觎寒。

功收治水三旬易,策救饥民十万难。

今日仙輀向琼海,野人酹酒泣江干。

公治吴淞救饥民十五万故及之。

凌一鸾挽诗

简命吴淞续禹功,顿令万派水朝宗。

力排豪贵驱妖鳄,为拯民穷副衮龙。

疏抗三朝辞激烈,身经百折意从容。

圣明注念嘉忠直,会见恩光下九重。

许光祖挽诗

江南十月雨如倾,总是悲号道路声。

云冻霜寒敷政肃,月溶水澈涖官清。

剑剜义胆言何壮,星殒忠魂气尚生。

谩道姓名光国史,于今草泽口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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