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季復學應急預案公佈,若出現1例全校停課!

2020年春季復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為做好2020年春季復學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師生健康,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小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孝感市學校(培訓機構)復學返校準備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精神,結合教育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一)普及防控知識,提高防控意識。

切實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常識,提高師生防控意識,培養良好衛生習慣,增強傳染病防控能力。

(二)構建防控網絡,完善防控體系。

著力構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學生(家長)三級防控工作網絡,加強與衛生疾控部門溝通聯繫,強化疫情信息報送工作,做到防控工作無遺漏、不滯後,不斷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體系。

(三)科學快速反應,迅速控制疫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省、市新冠肺炎防控相關工作部署,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新冠肺炎突發疫情科學快速反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有效控制疫情傳播蔓延。

二、組織領導

區教育局成立以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區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協調、指導和管理。領導小組下設五個工作組,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

責任領導:胡克建 楊亞波

責任股室:辦公室、人事股

主要職責:負責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統籌協調,負責復學返校及疫情突發事件處置、疫情信息報送,輿情信息防控、新聞宣傳等。

(二)疫情防控指導組

責任領導:李文 方長清

責任股室:基礎教育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安全股、學校後勤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疫情防控有關工作,每天收集、分析、歸納和整理疫情信息,做好疫情研判。指導學校醫務室(留觀室)建設、防控物資儲備、校園衛生消毒、晨午檢管理等工作。建立師生健康檔案。

(三)教學指導組

責任領導:李文 黃秀玲

責任股室:基礎教育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教育技術裝備站、教學研究室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學校繼續做好線上教學工作,加強學生居家學習指導。指導學校科學謀劃復學後教育教學相關準備工作,加強日常活動管理。

(四)安全保障組

責任領導:方長清 楊亞波

責任股室:安全股、規劃財務股、信訪室、學校後勤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指導學校校園安全管理、食堂宿舍、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輿情處置、安全維穩等工作。負責指導學校人臉識別門禁和紅外線測溫一體機檢測裝備安裝。

(五)督導檢查組

責任領導:李文 黃秀玲

責任股室:教育督導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督促各地各校切實落實復學返校及疫情防控措施。對各地各校教職員工返校到崗、學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學、安全保障等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新冠肺炎預防、監測與報告

(一)新冠肺炎預防

學區、學校工作: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2)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建立健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責任制,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3)加強學校衛生(保健)室(含診療區、監測區、隔離觀察區等功能區)建設,配備相應器械和防控物資,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有效開展防控工作。

(4)廣泛深入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科學防病能力。

(5)建立師生缺勤(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午檢等制度,及時掌握師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現有發熱、乾咳、氣促等症狀的學生,及時到學校隔離觀察區處置,並撥打96120或聯繫家長,督促其到指定醫院就診。

(6)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定期對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清潔與消毒。

(7)加強學校食堂和飲用水衛生管理,確保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8)及時向當地疾控機構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學校疫情,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確診、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的隔離工作。

(9)聯繫專業消毒機構對確診病例處置場所或用具進行徹底消毒處理。

(二)新冠肺炎疫情監測

1.建立疫情監測系統。

學校建立覆蓋全體師生的晨午檢測溫系統和考勤監測系統,在衛生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師生員工進行健康監測,對發熱等症狀者及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實施追訪,查明情況。

2.重視疫情信息收集。各學區、學校要與當地疾控機構建立密切聯繫,及時瞭解本地及周邊地區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密切關注疫情趨勢變化,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工作。

3.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加強防控人員專業培訓,開展疫情防控應急演練,提升防控人員理論素養和實踐技能,不斷提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三)新冠肺炎疫情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要求,每一起新冠肺炎疫情都必須作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首次報告要快,進程報告要新,結案報告要全。

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各學區、區直學校。

責任報告人:各學區、區直學校指定的疫情報送人員。

2.報告時限、程序及報告內容

(1)首次報告

各級各類學校發現新冠肺炎疫情後,應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區(區直學校向區教育局)、當地疾控部門進行初次報告;

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學校初次報告後,應在2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首次報告信息包括: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報告時間、涉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及通訊方式等。

(2)進程報告

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學校應每天將疫情發展變化情況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進程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措施等。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也要對首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結案報告

在事件處置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事件處理結果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內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事件產生的原因、應急處置的過程(包括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四)信息發佈

1.學校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統一由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發佈。

2.各學區、學校應適時向師生通報疫情有關情況,但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新冠肺炎疫情。

四、應急反應和終止

(一)應急反應原則

學校發生新冠肺炎疫情時,學區、學校在當地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做出應急反應。

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要採取邊隔離治療、邊調查處理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未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地方也要及時部署和落實預防控制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區域內發生。

(二)應急反應措施

1.發現發熱等症狀師生時的應急處置

學校晨檢和因病缺課(勤)病例追蹤發現發熱等症狀師生時,疫情防控組指導學校落實病例到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和實施隔離觀察等工作,並及時與疾控部門聯繫,根據本區域疫情變化情況,向上級部門提出加強防控的建議,適時調整防控措施。

2.發現疑似病例時的應急處置

學校晨檢和因病缺課(勤)病例追蹤發現不明原因發熱或乾咳、氣促等症狀的師生,經疾控機構確定為疑似病例達1例及以上時,除採取“發現發熱等症狀師生時的應急處置”措施外,增加以下措施:

(1)疫情防控組迅速向局分管領導報告疫情狀況,工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瞭解核實疫情,指導學校開展處置,落實病例定點就診、學校衛生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出疑似病例所在班級停課、與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學習的接觸者進行排查和醫學觀察的建議,並根據本區域疫情變化情況向局領導提出加強疫情防控的建議,適時調整防控措施。建立疫情臺帳,跟蹤病例診治情況,直至其復學(返崗)為止。同時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安全管理,防範校園傷害、飲食安全、消防安全、校車安全等事故發生。

(2)綜合協調組強化疫情防控期間信訪工作、疫情信息報送、網絡輿情管控、新聞宣傳、防控物資保障等工作,及時將防控精神及工作部署傳達到各地各校。

(3)教學指導組做好學校突發疫情時的停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好線上教學。

(4)督導檢查組開展防控工作檢查,督促各地各校落實防控措施,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對疫情防控中的違紀違法事件提出處理意見。

3.發現確診病例時的應急處置

發現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除採取“發現疑似病例時的應急處置”措施外,疫情防控組提出確診病例所在學校停課(視疫情嚴重程度將停課範圍擴大至周邊學校)的建議。

(三)應急反應的終止

學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由區教育局向區政府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批准後終止應急反應。

五、善後處理

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一)調查評估

會同衛生疾控部門對所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進行調查,認真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疫情發生的原因和產生的影響,提出防範和處置建議,完成工作總結報告。

(二)善後處理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新冠肺炎病例後續治療、工作調整、心理輔導等善後工作。

(三)責任追究

根據調查結果,對於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疫情播散者,或未按要求開展防控,未履行報告職責(瞞報、緩報、漏報或謊報),阻礙新冠肺炎應急處置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任人予以相應處分,觸犯法律的要報請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問題整改

對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反映出的問題,以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各學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整改,防止新的疫情發生。

(五)恢復秩序

對停課的學校,必須經專業消毒公司對教室、辦公室、門衛室、圖書室、師生宿舍、食堂、運動場、廁所、下水道、化糞池等重點區域和場所環境衛生進行全覆蓋、無死角、高質量的終末消毒,通過權威機構安全檢測後方可復課;對患病師生,必須在完全恢復健康,經醫療機構確定沒有傳染性後方可復學或返崗。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各學區、區直學校應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小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孝南區學校(培訓機構)復學返校準備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規定,安排專人具體負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信息技術保障

各學區、區直學校要建立疫情報告工作制度,明確報送責任,確定專人負責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報送工作,暢通信息報送渠道。

(三)人力資源保障

各學區(學校)要指導學校配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建設防控工作隊伍。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知識與技能,具有處置新冠肺炎疫情的快速反應能力。

(四)物資經費保障

各學區、區直學校應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五)宣傳教育保障

按照教育部及省、市、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程,大力宣傳、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培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師生員工傳染病防控意識與防控能力。

本預案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補充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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