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突如其來
打亂了人們的工作和生活節奏
迫於交通等條件限制
售房、還貸、解除抵押
購房、領房產證、股權轉讓
提取公積金、抵押登記
交納契稅、收房、戶口遷移
等等等等
很多事我們不得不委託他人代辦
此時
“委託公證”被提上日程
那麼
什麼是委託公證?
委託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委託人的申請,證明委託人授予受託人代理權行為的真實合法的活動。
一般來說
委託公證的優勢在於
小成本解決大問題
它能有效解決
“本人需要親自到場辦理某些事項
因為某些原因無法親自到場”的難題
節省委託人的時間和經濟成本
特殊時期
委託公證的價值更為凸顯
疫情期間
北京公證行業辦理多件委託公證
涉及購房、售房等多種事項
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須親自申辦該公證事項。
委託書包括哪些內容?
委託書包括:委託人及受託人的姓名/名稱,委託原因及事項、權限和日期,有無轉委託權等內容。內容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及政策。
委託公證的辦理要點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等法律規定,委託公證必須由委託人親自申辦。委託人可以到就近的公證處辦理。
(2)公證處需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是否自願申辦該項公證,並告知當事人委託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後果。
(3)當事人應向公證書的使用單位瞭解其對委託書內容的要求、有無委託書參考樣本等,以確保委託書被使用單位接受。
(4)委託事項涉及處分財產或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處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對公證過程進行錄像。
委託出售、抵押房產公證注意事項
委託出售、抵押房產公證是委託公證中常見的類型。辦理此項公證,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夫妻二人共同委託。
(2)無權屬證明等情況的房產,不能辦理房產出售委託公證。
(3)房產所在地對出售有限制性規定的,公證處不予受理。
暖心提示
房子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件兒”財產。近年來,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的房產被騙事件時有發生。關於委託出售、抵押房產事項,在此提示老年人:
(1)遇到處置房產這樣的大事,要多與子女商量,謹防上當受騙;
(2)一定要向公證機構如實陳述公證書使用目的和用途,讓公證員為您的房產多加一道安全鎖;
(3)切不可貪圖、聽信高額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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