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皇家航空公司涉嫌違法,沒有執飛航班仍售票


荷蘭皇家航空公司涉嫌違法,沒有執飛航班仍售票

2020.04.04日,荷航官網售票頁面


消費日報記者 林墨涵 王儒 近期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荷蘭皇家航空公司涉嫌存在欺詐行為,選其中幾例,公開如下:

荷蘭皇家航空公司虛假售票 欺騙且敷衍消費者

我是殷某婷,一名英國留學生。現舉報荷蘭皇家航空公司虛假售票,欺詐消費者,騙取鉅額機票錢不退,只退代金券,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具體情況為:

本人曾在2020年3月27號在攜程上購買荷蘭皇家航空(以下簡稱荷航)前往中國機票4張,分別是4月8號的KL893,從英國伯明翰起飛,經轉阿姆斯特丹前往上海的機票2張,另一張為4月10號KL895,從英國曼徹斯特起飛,經轉阿姆斯特丹前往上海的機票2張。均為免費退改的機票,機票總額為47708人民幣。(請見圖一圖二 附後,)

在購買機票之後,本人在朋友處以及網絡上了解到國家民航總局早在2020年3月26號時就已經發布調控航空管制政策,荷航在2020年4月並無任何執飛中國的航班(請見附件中中外航司國際航班計劃第5-6頁)。同時在3月29號,中國駐荷蘭大使館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文章,文章中清楚列明大使館已經要求荷航更正航空信息提醒消費者,聲明在2020年4月荷航並無任何前往中國的飛機(請見圖三)。


荷蘭皇家航空公司涉嫌違法,沒有執飛航班仍售票


然而,直至2020年4月4日星期六為止,本人沒有看到荷航的官網,微信,微博等任何公眾平臺有任何的更正說明,更惡劣的是荷航直到目前為止,還在官網上公開發售4月前往中國的機票(請見圖四)。

此行為之惡劣已經嚴重侵犯消費者的利益,並且我有理由相信,荷航此舉已經觸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於欺詐的條例。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殷某婷女士認為,在此案例中,荷航違法行為如下:

1.在航空管制政策出臺後,荷航在明知該公司並無執飛中國的權限後,仍在官網上售票,此為欺詐行為。

2.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在購票時並無如實告知消費者購買的航班為不存在航班。並且在大使館要求荷航更正航空信息後,還在繼續售賣機票。

3.在消費者得知航班被取消後並無積極幫助消費者辦理退票退費事宜,而是以退代金券的形式敷衍消費者。

本人訴求:

1.要求荷航根據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中退一賠三的條款,賠償本人購買機票總額的三倍損失,共143124人民幣。

2.荷航必須同步在所有官方媒體(官網,微博,微信)等渠道發佈針對中國執飛的航空政策,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

3.公開向所有權利被侵犯的消費者致歉。

航班是否正常 消費者難辨真假

在記者接到的投訴中,一位包姓消費者表示:“我先是購買了4月29日的荷蘭機票,從布魯塞爾到阿姆斯特丹轉機飛上海,後來看到刷出4.8的機票有空餘於是改簽過去。我4月5日打電話給客服確認4月8日的kl893能不能飛,打了兩次電話,一個說能飛,一個說不能飛。四月六日凌晨兩點多在香港打電話,客服說是貨運航班。四月六日早上打電話給客服,他們說取消了,兩次都沒有退款。午後再次打電話,他們說航班正常,機上200多名乘客訂單正常。然後我說我都訂了另外航班了,你們又跟我說正常。然後他給我申請退款了,退款時間是6到8周,太長了,鬼知道他活不活得過來”。

荷航官網正常 實際航班無法起飛

留學生鄭同學向記者表示:2020年3月24日我在荷蘭航空預定了4月1日英國飛上海在阿姆斯特丹轉機的機票一張,輸入驗證碼網頁丟失也沒有收到確認郵件。於是我再次提交預訂,同樣沒有顯示付款成功和出票碼。於是購買了第三次。後面我電話詢問荷蘭航空,說只扣款了一次,但是銀行卡被扣款三次。

3月27日app顯示KL893取消,聯繫客服改為KL895,後又說KL895取消改為KL893。3月29日我再次發現APP上4/1日航班被取消,主動聯繫航空公司詢問情況,荷蘭航空公司的客服說4月1日機票不能購買幫我改簽到了4月8日。這個時候已經發生了留學生滯留荷蘭機場,中國駐荷蘭王國大使館出面調解事件,領導也知道航空不是客機情況,我也在電話中強調有人滯留不能飛,客服反問我為什麼知道飛機不能飛還買票,我說我也是打電話來核實,因為官網一直正常。

從‘中國駐荷蘭王國大使館緊急提醒得知KL895航班近期無客運執飛計劃,但由於荷航系統錯誤,該航班在荷航官網及史基浦機場航班牌上的狀態均為“正常”。我館立即向荷航提出交涉,要求對方儘快更正有關航班信息,避免更多旅客滯留。’後得知該航班為貨運航班,中國駐荷蘭王國大使館發佈了消息三四天後荷蘭官網依舊在賣票。有一個客服承諾退現金,有一個說只退代金券。均有電話錄音。 在4月1日飛機起飛前還郵件通知我登機。

目前為止記者接到的關於荷蘭皇家航空公司的投訴幾十起,無法一一列舉。

對於消費者在荷航的遭遇,荷蘭皇家航空公司,你們是否應該給中國消費者一個解決方案和一個真誠的道歉呢?讀者朋友,你們是否也有過同樣的遭遇?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附:證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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