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某基金說句公道話

為某基金說兩句公道話。

先說結論,國內的基金會,經的起查的,我不知道有沒有,如果有,也很少。某基金做的還算可以了。

大多數的基金會主要問題出在財務管理方面。

以刀口浪尖上的某基金為例,最近被【正義】的網友扒出購買超出市場價格十倍的天價電腦,兩萬多的音箱,一萬多的硬盤,未明型號的兩臺索尼相機,三萬五的電視,更誇張的還有三十多萬的全身彩超儀,而這些東西,用途是標明:自用。

行政辦公,有必要用這些?辦公室裡,真的需要兩萬多的音箱?三萬五的電視?

其實這就是財務處理不妥當。基金會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提取管理費的,大多數的基金會當然是頂格提取,充分用好法律規定。問題是,提取費用,需要發票,需要提取的依據,所以冒出這些不可思議的【採購】。

說的更透徹一點,這些發票都是湊的,東拼西湊,結果當然不可能完美,公示出去,難免遭人詬病。

我們可以理解,有些時候的確做不到規範。

比如說,慈善機構參與搶險救災,你跑災區去了,吃飯睡覺打車都會遇到財務要求不規範的地方。說睡覺,災區的賓館沒有發票了,你住不住?吃飯沒有發票了,你吃不吃?這些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你得給報吧?你不能讓員工自己掏腰包吧?怎麼報?只能找發票。

但是找的發票要儘量規範。你找張全身彩超儀的發票?我擦這樣的發票你都敢用?這麼大的數額,而且這玩意,萬一被查,實物你有嗎?對不上怎麼辦?誰給你開的這張發票?這是虛開發票,是犯罪行為。你使用假髮票同樣也是犯罪行為,你就不怕出事嗎?

關鍵是,你給老百姓怎麼解釋?你跟老百姓前腳說一包方便麵都能公示,後腳你就給辦公室添置臺全身彩超儀?老百姓募捐給你的錢,你就這麼花?

道理上是說不過去的。

財務做賬,要講點技術含量,儘量請有資格證書的,有實戰經驗的會計來做賬。沒有發票,也能做賬,就看你怎麼運用費用支出的原理給稅務局講故事。另外從長遠來看,基金會的聲譽大於這點小錢,沒有必要為了頂格提取管理費,什麼違法手段都用上。就為這點錢,不至於脫光衣服甩開膀子吧?文雅一點,穿上西裝吃牛排不好嗎?

基金會的經營,要守法合規。公道地說,確實有些費用支出了,沒有發票來源,挺冤的。但就管理而言,這個問題不是沒有其他的合法方式可以解決。我個人能理解這種不規範的做法,做好事挺難的,會遇到很多麻煩和問題。不過還是希望國內的基金會,做好事,儘量規範,起碼要能做到自證清白,宣傳自己的時候,也要實事求是,不要誇大事實。自己做不到的,不要給人民群眾一個假象,讓群眾以為你真的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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