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斌行凶至执行死刑共101天,谭明明从案发至今已277天没过二审

最近互联网上最为振奋人心的消息之一,莫过于杀害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的罪魁祸首孙文斌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死刑。

从孙文斌行凶那天算起至其被执行死刑前后历经了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可以说常规的刑事诉讼流程,该有的他都经历了。然而只用了101天,可以说这是在法律框架下,“速战速决”的典范了。孙文斌十恶不赦,其在清明节前一天伏法,也算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了。

孙文斌被执行死刑以后,谭明明案的进展情况的关注度也水涨船高,时常被网友提及,网上隔三差五就有分析的文章。分析的人大多认为,谭明明的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比孙文斌更为严重,其结局八九不离十也应该是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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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明明案从案发至今,已经277天,但关注度依然不减的原因主要是,她所涉的这个案件具有众多吸引眼球的因素:高颜值、年轻美女、炫富、玛莎拉蒂、宝马、醉驾,可以说每一个词都抓人眼球,何况在这个案子中它们融为了一体,所以热度可想而知。

一个平日里时常居高临下睥睨一切的白富美,在案发那天醉驾玛莎拉蒂,多次与其他车辆刮擦并三次被截停,但最终依然撞上了遵守交规的宝马轿车,导致车上两名乘客死亡。而谭明明的命运从此改变,天堂地狱就在一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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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从其被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以后,本案后续具有定性的进展,一直未能进入公众视野,所以很多人都期待着、盼望着看到最终的结局——自己期待中的结局。

然而很遗憾的是,期待本案中谭明明如孙文斌那样被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概率,几乎没有。事发时谭明明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167.6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超过80毫克即属于醉驾),可见她醉得不轻。

谭明明可能涉及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的罪名需要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判定交通肇事罪,那么该罪是过失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谭明明此种情形的法定刑最高不会超过7年。

而该案被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性较大,并且检方也是以该罪名批捕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有一个著名的案例——南京市江宁区“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

在该案中,南京市民张明宝醉驾(每百毫升血液381毫克酒精),导致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该案当时引发了极大的震动。时任江苏省委书记、省长、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均高度重视,相继批复。

在举国关注下,在高度重视下,可以说该案没有任何灭色的空间,案件进展中的每一个环节,悉数暴露在聚光灯下,判决结果自然是公平公正的。但结局是判定张明宝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公布后,被告人家属抗诉,而以打击犯罪为己任的公诉方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认为判决于法有据、量刑适当,不予抗诉。

而纵观谭明明案及张明宝案,谭案的恶劣程度并不及张案,所以关于判决她死刑的期待并不符合实际,最终她的结局从严判罚应该是如张明宝一样,被判无期徒刑——这是最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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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醉驾遭受刑罚,刑法惩罚的行为除了酒后驾车的行为以外,还包括驾车前饮酒的行为。既然要开车就不应该饮酒,而既然饮酒了就不应该开车。

我们可以假设一种情形,借以加深对该罪的理解。假设某人喝酒前并无驾车打算,然而醉酒后,在精神不能自主的情况下,被人劝说开了车,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其中驾驶人和劝说人的行为分别应该如何定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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