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科技公司拿人工智能與大數據“作惡”,我們能怎麼辦?

近幾年,隨著人工智能與大數據技術的興起,現代人的生活變得更便利、更輕鬆。各行各業也因為人工智能技術的賦能,提高效率,迎來新一輪的變革。

比如醫療AI可以通過病症分析出患者可能得了什麼病,從而幫助醫生進行診斷;產業供應鏈在AI和大數據的幫助下可以進行更合理的調整,從而提高效率;人臉識別技術讓安防領域更安全……等等。

但在繁榮之下,依然有暗流湧動。

拿最近的幾個新聞來說,3月10日,有網民在社交媒體爆料,稱其在某購票APP中訂購某航空公司機票,其間因需要報銷憑證而放棄第一次的訂單,但進行二次搜索時發現,同樣的機票貴了近1500元。將該APP卸載後重新安裝,再搜索時仍然出現同樣的情況。而該航空公司官方網站顯示,同樣的行程不但有票,且價格比APP上顯示的便宜不少。

3月12日,美國NBC電視臺又報道,科技巨頭IBM在未經當事人許可的情況下,從網絡圖庫Flickr上獲得了接近100萬張照片,藉此訓練人臉識別程序,從而讓算法更加精確,可以快速地從不同照片或不同場景中識別出某個用戶。

還有前不久,某平臺被指利用語音技術“偷聽”用戶說話,通過分析用戶說話內容來推送廣告等等。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各種應用場景都存在著技術被不當利用的隱患。在享受便利的同時,公民的數據安全也被推向了灰色地帶。更糟糕的是,這種事情正在全世界發生。

當科技公司拿人工智能與大數據“作惡”,我們能怎麼辦?

(圖源來自IBM)

老生常談的“技術作惡”

關於“技術作惡”,其實早已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然而直到今天我們都還在講這個問題,就是因為它還沒有得到解決,並且對我們生活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眾所周知,人工智能算法的訓練離不開大數據的“餵養”。但我們是否想過,這些數據到底來自哪裡?我們是否真的想要這些大數據被科技公司所獲得?當科技公司拿這些大數據“作惡”,我們能怎麼辦?

比如第一篇新聞提到的,正是“大數據殺熟”問題;第二篇則是關於“個人隱私數據”問題。

所謂“大數據殺熟”,就是一些企業通過大數據對採集到的用戶信息進行分析,然後針對用戶制定一套價格方案。

有些人很省錢,那就提供價低的價格;有些人花錢大手大腳,那就提供價高的價格。通過給不同消費群體制定不同的價格方案,可以產生巨大的收益,這是每個商人都無法拒絕的。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企業都會開發專屬APP或者網站,因為當用戶使用這些APP或者網站時,企業可以獲得許多用戶的數據。掌握的數據越多,企業對用戶就越瞭解。最後根據用戶的消費習慣,“殺熟”於無形。

至於“隱私問題”就更好理解了,在互聯網還不發達的過去,科技公司只能專門請人拍攝,來完善人臉識別算法。但在今天,隨著社交網絡的興起,各個社交平臺就成了天然數據庫。企業可以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拿這些照片去完善自己的算法。

總而言之,在互聯網時代,每個人的數據正變得越來越透明,並越來越容易獲取。


當科技公司拿人工智能與大數據“作惡”,我們能怎麼辦?


依法治理是關鍵

如今,人們對人工智能的態度,還處於一個非常複雜的階段。其中有信任與好感,也有懷疑與不安。

而在這個基礎上,又有許多科技企業為了眼前一點小利益,竟然用大數據與人工智能來“宰客”,這種手段看似聰明,實則糊塗。目前看來,受到傷害的似乎只有消費者用戶,但長此以往,真正葬送的其實是整個人工智能行業的未來。

一旦信任被打破,不管這些科技公司的技術有多先進,都將毫無用武之地。

那麼如何才能防止科技公司用技術“作惡”,更有效地保護我們的個人隱私數據呢?

其實解決辦法很簡單,就是在獲取數據、尤其是用戶個人的隱私數據之前,要讓用戶知道自己的數據會被用在哪些方面,要保證用戶對自己的數據有真正的權利,而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被一些企業拿去訓練算法。

不過要實現這點,只靠企業或者行業自覺是不可能的,最關鍵的部分還是要制定相關規律,對人工智能技術進行規範管理。

比如當時IBM的新聞一出,美國參議院馬上就通過了一項涉及面部識別技術的隱私保護法案——《商業面部識別隱私法》。這些法案對數據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嚴禁企業在用戶不同意的情況下,將數據用於商業面部識別技術;並要在確認用戶完全知情的情況下,才能將數據分享給第三方。

當然,在人工智能領域裡發展迅猛的中國,在這方面也沒有落後。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個人信息保護法等與人工智能密切相關的立法項目列入本屆五年的立法規劃。在發展技術的同時,個人隱私也正得到越來越多的尊重。

最後的話

人工智能與大數據作為科學技術,其本身並無罪惡可言,問題的核心其實還是人。

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操作者使用得當,就可以為社會大眾帶來更多優質服務,為企業帶來更多收益因此在看待一些負面現象時,還是應該保持理性的態度,不能將其全面否定。

但另一方面,如果操作者居心不良,濫用技術,為了錢不擇手段,這樣不僅會給企業造成不堪設想的損失,甚至還會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發展。

當務之急,就是希望監管部門可以早日對各種市場亂象進行管理;互聯網企業也應該保持自律,注意公眾形象;消費者也要提高自己的辨別能力,不要為了貪圖便利,而忽視了自身的數據安全。同時在在看待一些負面現象時,還是應該保持理性的態度,不能將新技術全面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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