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誕生的神蹟 (2)


他誕生的神蹟 (2)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注: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加拉太書四章4 - 6節】

研讀經文:路加福音一章26 - 38 節

在思考基督教的信仰時,一定會牽涉到與耶穌基督位格有關的事 ── 他無罪的生命、他教導的權柄、他神蹟的奇妙、他代為贖罪的本質、他的肉身從死裡復活及昇天、他的聖靈之位格,以及他第二次得勝的降臨,我們要完全的接受而不能否定其中之一的真理,否則就很難接受其他的真理。

若考慮到由童貞女所生的是耶穌基督,他那誕生的方式正正是我們所期望的

您若與前幾天的內容一同連帶思考這一點,您便很容易接納這裡的陳述。當我們記得耶穌是誰的話,我們便能理解,為什麼他需要這樣降生到世上來。“當我們考慮到是誰的誕生的時候,我們便能接受他如何誕生的這種方式。”假若耶穌只是人的時候,那麼耶穌借童貞女誕生便難以理解;但假如他是神(他確實是神)的話,那麼他由童貞女所生,便即成為必須的過程。

耶穌藉著童貞女降生,才能使他得以道成肉身

耶穌基督是童貞女所生,對於神與人、神性與人性的那種神秘奇妙的結合是必須的。這件事之所以成為事實,是因為耶穌(他是神)是出於聖靈使童貞馬利亞(她是人)受孕而生。主耶穌需要一個真實的身體,因此他便“為女子所生”──參加拉太書四4;而且他為要是無罪的,所以他的誕生必須由童貞女而生。

耶穌為童貞女所生,才能解釋他那無罪的生命

我們已知他是無罪的──參約翰福音八46;希伯來書四15,七章26及彼得前書二21 - 22。我們也已得知,他要成為人類的救贖主,必須是無罪的──參出埃及記十二5及約翰福音一29。假設他是按照自然過程而誕生,他便會承受罪性──請參閱約翰福音三6。一個貞潔的生命必須有一個貞潔的誕生,而他由童貞女誕生正就證實了這一點!

耶穌為童貞所生對於聖經的完整性是必須的

正如我們將要看見的一樣,聖經宣稱耶穌是為童貞女所生。如果我們能夠證明聖經的陳述有誤,我們就得把聖經棄置一旁,當作不可靠的。如果我們接受有關他再來及他誕生的地點和性質之預言,以及那些福音書中有關他誕生、生平和救贖工作的記載,我們必須徹底全備地接受這些事實。您若對某一部分的敘述產生疑問,那就等於質疑全部的記述。


思考應用:

1. 當別人質疑耶穌基督由童貞女所生的信仰時,我會怎麼回應?

2. 為什麼馬利亞值得我尊重,而不配得我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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