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我們都想找個替罪羊!

糊狀邏輯經常出現在家庭中。不僅如此,社會上還經常有類似的邏輯,就像我們經常聽到的一些俗語,如葫蘆僧判糊塗案、難得糊塗等。


怪不得我們都想找個替罪羊!


  在棘手的家庭關係和複雜的社會關係中,糊塗的哲學似乎是一種生存方式。然而,在一個強調法治和契約的現代社會,很容易看到混亂的哲學會帶來巨大的破壞力。

  讓我們先來看一個事件:一個倒在地上的老人勒索了一個幫助手。

  正常情況下,老人摔倒了。路過的人,尤其是年輕人應該做什麼?當然是幫助老年人。然而,如果接下來老人可能會說,你把我撞倒在地,否則你為什麼要幫助我?

  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麼做?你可能仍然有勇氣說我選擇幫助是因為社會制度會給我公正。

  但是,如果案件是因為證據不足而判決的,或者是一些法官出於對老人為弱者的考慮,最終還是“葫蘆僧判糊塗案”,讓你適當地承擔一些責任。那你怎麼辦?

  這些東西特別容易讓人心寒。它們一次又一次地發生,這被許多人認為已經導致了社會道德的大衰退。後來,當老人倒下時,不敢幫助他成了一種普遍的心態。

  在這種事情中,有兩個非常值得思考:

  為什麼這位倒下的老人會恩將仇報?

  為什麼他們成功了,卻從未受到法律的懲罰?

  讓我們先看看第一點。一個流行的說法是壞人正在變老。另一個常見的說法是老人是為了錢。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兩種說法都不能令人信服,因為在許多情況下,勒索者實際上並不缺錢。我記得有兩個案例,警察救了摔倒的老人,兩人都暈了過去,但當他們醒來時,他們本能地抓住警察,問:"你為什麼把我撞倒?"幸運的是,在這兩種情況下,有視頻都證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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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關注了這些事件之後,我終於得出了自己的結論:

  這些老年人的心理發展水平相對較低。他們不能接受“我老了,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體”這一事實。因此,我倒在了地上。因為這不是“我”的問題,它肯定是一種外力把我撞倒了。

  正如我們之前所說的,沒有形成自我的人壓力和情緒管理能力很差。因為有一件事沒有處理好,他們認為這件事中的“我”已經被殺死了。這種感覺很不好,所以最好解除這種死亡焦慮,比如,找個人來責備。

  尋找責任人是社會上非常普遍的現象。它不僅出現在老年人跌倒等事件中,而且還表現在許多方面。

  例如,當家庭缺錢時,父母或老人懷疑孩子偷了錢,打了孩子,罵了孩子,但後來發現他們把錢落在了別處。例如,當醫療事故剛剛發生時,我在主流媒體和公眾輿論很容易站在病人一邊,指責醫院和醫生。然而,事情一再逆轉,真相浮出水面,公眾輿論才逐漸同情醫生。


怪不得我們都想找個替罪羊!


  另一個例子是“校鬧”。我看到一些中小學開始不願意開設體育課。廣州一所重點小學甚至取消了課間練習,讓孩子們做手指練習。造成這種情況的部分原因是應試教育制度帶來的壓力,但另一個明顯而重要的原因是,一旦孩子在學校受到傷害,如體育課,家長很容易大鬧,最終學校和教師往往要付出代價。有許多中小學教師為此類事件付出了代價,這使他們不敢帶孩子參加各種體育活動。

  校鬧的邏輯也延伸到了大學。北京大學心理諮詢中心的徐凱文老師告訴我,據統計,中國大學生自殺率大幅下降,明顯低於世界平均水平,高校危機干預體系發揮了巨大作用。

  但與此同時,學校在這方面投入了太多的精力,以至於一些學校在研究生考試期間暗中評估學生的心理狀態。如果發現容易發生事故和騷亂的學生,他們將不被錄取。然而,這種評估顯然缺乏科學標準,很可能被誤判。此外,許多天才和個性有些怪,從而篩選掉傑出的人才。

  說了這麼多,你可能會想,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你為什麼要找一個人或組織來負責?讓我舉個例子來做更詳細的解釋。

  許多年前,我的一個好朋友,每當她家裡發生“意外”,比如丟失一件衣服或傢俱佈置的變化,她都會在這件事上花很多力氣。她必須有一個得到的答案來確定這些“意外”是如何發生的。

  與她深入交談後,我發現她心裡有這樣一個潛在的邏輯:事故已經失控,既然不是我乾的,那一定是別的力量乾的。但他自己住呀,然後懷疑這些意外是小偷,甚至是惡魔的做的,然後這個結論是可怕的。

  事實上,每一次所謂的意外都是她腦海中的一個問題,比如衣服被不小心扔到某個地方,傢俱被不小心搬動等等。

  我的判斷是像她這樣的人一定需要人照顧。這樣,她不僅有了別人陪伴帶來的溫暖和安全感,還擁有了另一個優勢。當發生所謂的意外時,她可以首先責怪這個人,這樣她就不必擔心受到迫害的微弱感覺。

  這種邏輯跟隨我的好朋友很多年了。只是在最近幾年,她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不再那麼擔心了。這是因為有一個人可以責怪了,她的自我也逐漸形成了。我們可以看到責怪一個人有多重要。否則,這些麻煩製造者將無法停止。他們會製造越來越多的噪音。

  這樣,我們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會有“葫蘆僧判糊塗案”這樣的糊塗邏輯。這些傢伙太堅持製造麻煩,讓他堅持一個人或一個組織。

  我曾經因為一個類似的事件報案。當我到達警察局時,警察對我說,不要以為這對就你不容易。你剛剛遇到這樣一個人,但我們大部分時間都花在這些麻煩製造者身上。

  這個人太難搞了,乾脆就讓他纏上另一個人,這種糊塗邏輯其實很常見。

  我曾經僱了一個兼職工人。她的前夫非常偏執。因為他的欺騙和嚴重的家庭暴力,他們離婚了。離婚後,她的前夫日子過的很糟糕,開始騷擾她,騷擾和威脅她的家人。結果,她的家人勸她說你不年輕了,已經和他生了幾個孩子。你再也不會結婚了。最好和他重歸於好。後來,她的前夫終於不再騷擾她了。經過詢問,她找到了一個新的女朋友。

  這是一個混亂,一個不談論對與錯,不尊重事實和邏輯,但大致相同的混亂。


怪不得我們都想找個替罪羊!


  我認為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合理的。一個社會中有太多的麻煩製造者,他們的麻煩太嚴重了。最好讓他們堅持一個人或一個組織。這不公平,但很有用。

  如果遵循這一邏輯,它會達到非常嚴重的程度。在過去的兩年裡,幾起正當防衛事件成為社會熱點話題。在這些案件中,罪犯犯下了嚴重的罪行,受害者進行了反擊,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然而,在事件的事實得到澄清之前,公眾輿論第一次表示這是過度防衛。

  我看到的數據顯示,有12346起刑事案件是使用“正當防衛”防衛策略實施的,但最終只有16起案件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這種事情背後的邏輯可以說不管你是誰,誰是攻擊者,你都應該先懲罰他們。

  你能想一想,一旦我們判斷自己,使用類似的邏輯不是很容易嗎?

  例如,如果你自己家裡有人制造了很多麻煩,你會公開指出某人有問題,還是敷衍了事?

  比如,當你家兩個孩子打架時,你是不是也很容易說我不在乎誰對誰錯,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另一個例子是在社會熱點新聞中說“一巴掌打不響”是多麼普遍。

  可以說,這些事件都隱藏著一個共同的邏輯:

  我們很難只和一個人打交道,所以我們總是要把事情複雜化,把這個人和另一個人甚至更多的人聯繫起來,就好像一個人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必須給一個緩衝。思考問題

  你對責備他人的心理有什麼看法?當你是裁判時,你認為思維方法如何能避免“每人打50板”的混亂判斷?歡迎在評論寫下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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