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助力職工依法維權又有新舉措

去年9月,鎮江市總工會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建立了鎮江市首個職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法律援助等工會維權服務觸角延伸到職工維權“前線”,得到了全總領導的充分肯定。建站以來,工作站充分發揮維權“橋頭堡”作用,接待職工法律諮詢300餘件次,援助、調解勞動爭議案件102件,為職工挽回經濟損失184萬元。

為了進一步推進職工法律援助工作向縱深發展,近日,市總工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聯合發文,就進一步加強職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具體意見。該文件有四大亮點。

文件亮點一:建成高質量方便快捷的職工法律援助網絡開啟“倒計時。”

全面推進各市、區職工法律援助中心(站)以及鄉鎮(街道)職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確保到2022年建成高質量方便快捷的職工法律援助網絡。

文件亮點二:法院、人社部門、司法部門全力支持工會開展法律援助,實現共建共享、共同服務。

全面推進在勞動爭議案件較多、職工訴求集中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人民法院設立職工法律援助站,基層司法所、司法法律援助站加載職工法律援助站功能。對經過工會實施法律援助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人民法院應當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審理、快速執行。

文件亮點三:工會法律援助中心(站)獲得授權,可以直接指派律師等法律工作者參與法律援助。

符合工會提供法律援助條件的,可以由職工法律援助中心(站)指派工會公職律師或工會法律援助律師團律師、工會陽光法律援助志願者提供法律援助。

文件亮點四:司法法律援助與工會法律援助“無縫對接”。

工會和司法行政部門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協作流轉機制,工會受理的重大或疑難的農民工、困難職工法律援助案件,可以移交司法行政部門或請司法行政部門提供協作支持。司法行政部門受理的不符合《江蘇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條件,但符合工會法律援助條件的涉及勞動模範、困難職工、工會組織和工會幹部等的案件,可以交由工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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