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某某,沒有以“養父女”相處?此地無銀三百兩!

最近鮑某某,性侵養女小蘭(化名)的事件,引起網友熱議。

由於小蘭家境不好,她母親聽說認個養父或養母,能改變生活,偶然的機會在網上看到鮑某某有領養養女的信息,於是雙方取得聯繫,小蘭母親將小蘭託付給鮑某某撫養,雙方以養父女相稱。

據悉,小蘭在2015年12月31日,被鮑某某性侵,當時小蘭第一次被性侵的時候才14歲。以後一直被性侵持續了3年。

2019年4月份,鮑某某被傳出性侵醜聞。4月8號一女子報案稱被養父性侵,4月26號因各方證據不足撤銷此案。

據悉,這次報案小蘭提交了帶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養父擦拭過的紙巾。通過這些證據能夠明確判斷鮑某某是否性侵了小蘭。

鮑某某聲稱沒有以“養父女”相處,這句話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意思?他們到底是什麼關係?到底兒哪方的說辭可信?只有我們看到官方的報道才能水落石出。

這件事有很多謎團還沒有解開。小蘭母親與鮑某某簽訂的託養協議是怎樣的?這次小蘭提供的證據能否確定鮑某某的性侵?鮑某某第1次報出性侵醜聞,因哪些證據不足被撤案的?鮑某某與小蘭母親之間有沒有其他協議?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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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某,沒有以“養父女”相處?此地無銀三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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