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不足500只,“百鳥之王”綠孔雀逼停雲南玉溪最大水電項目

全國不足500只,“百鳥之王”綠孔雀逼停雲南玉溪最大水電項目

判決結果對水電站摁下了暫停鍵,

項目未來是否會復工還有待觀察

全國不足500只,“百鳥之王”綠孔雀逼停雲南玉溪最大水電項目

全國不足500只,“百鳥之王”綠孔雀逼停雲南玉溪最大水電項目

綠孔雀。攝影/奚志農 供圖/自然之友


“綠孔雀”逼停戛灑江一級水電站

本刊記者/周群峰

發於2020.4.6總第942期《中國新聞週刊》


3月20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昆明中院)對雲南綠孔雀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新平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於現有環境影響評價下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該水電站淹沒區內的植被進行砍伐。


這也是全國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是目前雲南省玉溪市境內投資最大的水電項目,2016年3月,該項目開工,其動態總投資約39億元。但多家公益組織、多位生物學家實地考察後,認為其建成開閘蓄水後,淹沒區內的綠孔雀、陳氏蘇鐵連同大片原始季雨林將迎來滅頂之災。


2017年9月,昆明中院受理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下稱自然之友)訴新平公司、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者注,即該項目的環評單位,下稱昆明設計院)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次年8月,該案開庭。


綠孔雀有“百鳥之王”之稱,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鳥類。目前,中國僅在雲南省有分佈,數量不足500只。陳氏蘇鐵也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屬於極危物種。


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判決結果可以理解為,法院對該水電站摁下了暫停鍵,項目未來是否會復工還有待觀察。


水電站項目威脅綠孔雀


顧伯健是一名90後,現在正在上海讀博。這位鳥類愛好者最早為保護綠孔雀家園而四處奔走,並引起輿論關注。


2013年,顧伯健正在中科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讀碩士。同年11月,在導師的建議下,他前往玉溪市新平縣與楚雄州雙柏縣交界處的綠汁江河谷,調查當地熱帶季雨林的植被情況。


他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到達目的地後,他住在附近村民修建的客棧裡,有些村民跟他閒聊時,提到附近有綠孔雀活動,並向他展示了幾根綠孔雀羽毛。村民的話激起了顧伯健的好奇心。“綠孔雀比大熊貓還要珍貴,很多學者都認為綠孔雀在中國瀕臨滅絕。”他說。


鳳凰是神話中的“百鳥之王”,綠孔雀則被稱為現實中的“百鳥之王”,也是體型最大的雉科鳥類,被IUCN(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為全球性瀕危(EN)物種等級,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中被列入附錄Ⅱ。


綠孔雀一般體長180~230釐米。雄鳥體羽為翠藍綠色,頭頂有一簇直立的冠羽,體後拖著長達1米以上的尾上覆羽,羽端具光澤絢麗的眼狀斑,形成華麗的尾屏,極為醒目。雌鳥不及雄鳥豔麗,亦無尾屏,體羽主要為翠金屬綠色,頭頂亦具一簇直立羽冠。


紅河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副教授王劍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綠孔雀在東南亞等地亦有分佈,現在也在不斷減少。以前,在中國廣東、四川等分佈也很廣,後來由於棲息環境不斷被破壞,目前僅雲南有分佈。


2017年5月22日,原雲南省環保廳等部門發佈《雲南省生物物種紅色名錄(2017版)》,將綠孔雀列為極危物種。


2018年5月27日,新華社一篇題為《科學家摸清我國一級保護動物綠孔雀家底》的報道稱,歷史上,中國兩湖、兩廣、雲南和西藏等地曾有綠孔雀,至上世紀90年代,中國境內僅在雲南有分佈,種群數量估計為800~1100只。


該報道援引昆明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系副教授孔德軍的話說:“我們通過調查,共記錄到綠孔雀數量183~240只。考慮到綠孔雀可能存在未調查區域等因素,估計中國綠孔雀種群數量不足500只。同時,綠孔雀的群體數量也由每群8~20只下降為每群3~5只。”報道稱,研究發現,綠孔雀面臨的威脅主要包括棲息地轉變、偷獵、毒殺和修建水電站等。


顧伯健在2013年的那次考察用了大約20天,並未見到綠孔雀真容。他同時還得知了一個壞消息——位於該區域下游的紅河干流戛灑江,要建設一級水電站。水電站開始蓄水後,這片綠孔雀棲息地將連同周邊的大片原始季雨林都將成為淹沒區。


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總庫容相當於再造一個滇池,水庫淹沒影響和建設徵地涉及玉溪市新平縣和楚雄州雙柏縣8個鄉(鎮)。計劃於2017年11月中旬大江截流,2020年8月首臺機組建成發電,2020年底全部機組建成發電。


2016年3月29日,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在玉溪市新平縣水塘鎮舉行了導流洞工程開工儀式,標誌著項目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河谷區域是綠孔雀生存繁衍的重要地帶。每年三四月份,是綠孔雀求偶交配的時期,綠孔雀此時也比較活躍。2017年3月,顧伯健再次來到河谷區域,第一次聽到了綠孔雀洪亮的鳴叫聲。顧伯健用文字記錄下了當時的情景:傍晚,紅河上游的河谷,日落時山谷中傳來了野生綠孔雀洪亮的鳴叫。這陣陣鳴聲伴著窸窣的蟲鳴在空谷中迴盪,真是激動人心……


為了保護綠孔雀的家園,顧伯健找到知名的野生動物攝影師、公益組織“野性中國”創始人奚志農。同年3月15日,奚志農和一些朋友趕赴新平。他們看到,水電站正在緊張施工。他在水電站淹沒區拍攝到了七八隻綠孔雀,同行人員還拍攝到綠孔雀在河邊飲水的視頻。


當天,“野性中國”發佈了一篇名為《是誰在“殺死”綠孔雀?中國最後一片綠孔雀完整棲息地即將消失》的網文,引發網友和媒體關注。


2018年4月的一天,在附近林區開車時,顧伯健第一次親眼見到了一隻綠孔雀,“從旁邊的樹林裡躥出來,就幾秒鐘時間,我都來不及反應它就跑了。”王劍等人在當地考察時,也見過綠孔雀及其腳印、脫落的羽毛、新鮮的糞便等蹤跡。


張伯駒說,水電站建成後形成的淹沒區正是這片區域。


2018年6月29日,雲南省政府發佈了《雲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將綠孔雀等26種珍稀物種的棲息地劃入生態保護紅線,戛灑江一級水電站項目絕大部分區域被劃入。


“綠孔雀”狀告水電站


公益組織與當地政府、水電站建設方的交流也在進行。


2017年3月29日,野性中國、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護中心三家公益組織,聯名給原環保部和原國家林業局寄去了一封“緊急建議函”,建議立即叫停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建設,重新評估該項目對當地生態、特別是對綠孔雀等重要保護物種及其棲息地的影響。


同年5月8月,在原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司的邀請下,上述三家公益組織的代表與當地政府和水電站建設單位的代表在京召開座談,就綠孔雀棲息地與水電建設問題進行交流。


座談會上,當地政府和建設單位等均表示,會重視研究水電站對綠孔雀棲息地的影響,但未表示項目會停工。此後,自然之友決定走環境公益訴訟程序,為綠孔雀討回公道。


2017年7月12日,自然之友以原告身份向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被告為新平公司和項目的環評單位昆明設計院。訴訟請求主要是,兩家公司共同消除水電站建設對綠孔雀的威脅,立即停止水電站建設,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水電站淹沒區域植被進行砍伐。


2017年7月21日,原環保部向新平公司發出《關於責成開展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後評價的函》,責成新平公司就該項目建設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採取改進措施,並報原環保部備案。後評價工作完成前,不得蓄水發電。


環境影響後評價是指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在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且穩定運行一定時期後,對其實際產生的環境影響以及汙染防治、生態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監測和驗證評價,並提出補救方案或者改進措施,提高環境影響評價有效性的方法與制度。


《中國新聞週刊》瞭解到,2017年8月,新平公司主動停止對戛灑江一級水電站項目的施工。


新平公司解釋稱,其接到原環保部的函後,因意識到綠孔雀棲息地及保護措施等相關研究工作是一項長期、複雜的系統性工作,一兩年內都無法研究出成果,存在較大科研難度,同時考慮到該水電站是否能繼續建設仍屬未知,因此實際並未按函件要求開展相關環境影響後評價。


2017年8月,楚雄中院正式立案受理。自然之友法律與政策倡導部項目主任、原告代理人何藝妮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該案在取證過程中分為兩類,一類是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該項目的行政審批材料等,另一類就是現場取證。“前者比較順利,後者難度較大。”


何藝妮稱,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淹沒區範圍大約80%都是無人區,周邊很多地方也不通路。楚雄中院立案受理的當月,他們就選擇沿著紅河探險漂流的方式,進入到河谷腹地的無人區。最終在漂流專業人士的幫助下,自然之友等環保組織與一些生物專家、攝影師等組成的三十餘人的科考團隊,漂流進入淹沒區。“在無人區,經常一待好幾天,晚上也住在山裡。”


在現場調研中,科考團隊發現了沙灘上很多綠孔雀腳印、羽毛,並拍攝到了綠孔雀。張伯駒說,他們用固定安裝的紅外相機和隨身攜帶的長焦頭相機,記錄下了淹沒區內綠孔雀的活動。在攝影師的鏡頭下,綠孔雀或散步,或覓食喝水,或在河灘上“沙浴”。


後來,該案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由昆明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2017年9月8日,昆明中院受理該案。


2018年8月28日,該案在昆明中院開庭審理。彼時,水電站已經停工。


全國不足500只,“百鳥之王”綠孔雀逼停雲南玉溪最大水電項目

2017年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施工現場。攝影/奚志農 供圖/自然之友


當天,奚志農、王劍均以自然之友申請的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二人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在水電站淹沒區親眼看到綠孔雀的經歷,出示了相關影像資料作為物證。他們還向法院陳述,該水電站的建設將會淹沒綠孔雀種群的棲息地,給這種瀕危動物帶來滅頂之災。


2003年4月9日,楚雄州政府批准建立了10391公頃的恐龍河州級自然保護區,主要的保護對象為綠孔雀、黑頸長尾雉及其原生棲息地。被告方稱,綠孔雀的棲息地主要在恐龍河州級自然保護區內,該水電站的淹沒區不算是綠孔雀的棲息地。


但自然之友調取的《恐龍河州級自然保護區範圍調整報告》等資料顯示,該保護區建成後,曾三次調整過保護區的面積,被削減的面積佔到7.8%。自然之友稱,刻意調整保護區面積,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戛灑江一級電站的建設,削減的面積正好是該水電站淹沒區的面積。


環評報告遭質疑


庭審時,自然之友認為,昆明設計院系被告新平公司股東之一,也是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總承包方,對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本身具有重大利益關聯,其作為該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技術單位,難以獨立客觀地評估該建設工程對環境的影響。


《中國新聞週刊》查閱天眼查信息顯示:新平公司的股東信息為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和昆明設計院,持股比例分別80%和20%,認繳金額分別為5520萬元和1380萬元。


從判決書中看到,被告方新平公司辯稱,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審批文件齊全、手續齊備。昆明設計院具有承擔該水電站建設項目環評工作的資質,不存在影響《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的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限制性規定情形,且昆明設計院開展環評工作在先,承擔項目的總承包任務在後,不存在影響評價公正性的情形。


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環評影響報告書》於2014年8月19日通過了原環保部審查。


何藝妮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現有法律中,的確沒有禁止與項目建設方有利益關聯的單位來開展環評工作。但對生態保護類的建設項目而言,環境評價對於預防生態破壞的重要性特別重要。


“環境汙染類項目,如果環評做得不客觀,在生產中發生汙染問題,行政機關通過監管處罰,就能控制生產過程中汙染的產生。”何藝妮說,“但生態保護類項目,如果環評中對於動植物分佈的情況和生態影響評估不科學客觀,建設項目一旦開工建設就會造成嚴重的生態破壞,這種破壞往往是不可逆的。”


判決書顯示,原告、被告方的爭辯還涉及陳氏蘇鐵問題,並展開了激烈的爭辯。


陳氏蘇鐵是一種古老的孑遺植物,已繁衍了兩億多年,蘊藏著豐富的遺傳信息,是研究地理和氣候變遷的珍貴素材。1999年8月4日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中,蘇鐵屬(所有種)都列入一級保護級別。


原告專家證人、中國科學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博士劉健在庭審中說,在該水電工程淹沒區綠汁江調研時,他發現綠汁江分佈有上千株陳氏蘇鐵,被告的水電項目將對淹沒區蘇鐵種群造成毀滅性影響。


被告辯稱,該項目在進行環評工作時,僅看到6株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元江蘇鐵,分佈在淹沒線下,水庫蓄水後將被淹沒,並未發現大量蘇鐵存在。如果工程在清庫工作中發現珍貴物種,將及時採取措施。


被告方新平公司辯稱,其環評報告是2013年做完,2014年獲得批覆的。當時,陳氏蘇鐵尚未被證實列入世界蘇鐵名錄,未被正式命名(2015年正式命名為“陳氏蘇鐵”)。所以由於基礎研究的理論支撐不足,環評開展時無法對2015年才被正式命名的陳氏蘇鐵進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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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蘇鐵(雄株)。供圖/自然之友


何藝妮稱,陳氏蘇鐵外表很明顯,和其他屬的蘇鐵外形差異不大。所以即便2014年該環評報告在編制時,陳氏蘇鐵還沒有命名,但是1999年9月9日起全國施行的《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中將蘇鐵屬(所有種)都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因此環評單位在進行野外調查時也應將其按照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來評估其分佈的情況和對生態的影響。


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認為,任何蘇鐵屬的野生種都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應該都列入環評;蘇鐵屬植物容易分別,哪怕只是學過植物分類學的大學生都能認識,環評中的相關專家更應該認得。


原告表示,除了綠孔雀和陳氏蘇鐵,淹沒區還存在千果欖仁、紅椿、多種蘭科植物等國家二級保護植物,和黑頸長尾雉、褐漁鴞、綠喉蜂虎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並且這裡還保存有原始的熱帶季雨林植被及溝谷中的熱帶雨林片段。但環評報告中未對季雨林做全面調查和客觀評估,也未提及對熱帶雨林的影響。


“暫停鍵”是否會重啟?


一審判決書顯示:對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後續處理,待被告新平公司按生態環境部要求完成環境影響後評價,採取改進措施並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後,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視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由被告新平公司向原告自然之友支付為訴訟產生的合理費用8萬元。


張伯駒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判決書的結果可以理解為,法院只是對該水電站摁下了暫停鍵,項目未來是否會復工還有待觀察。“我們最核心的目標是讓該項目永久停工,否則就會對綠孔雀、陳氏蘇鐵等珍稀物種及其棲息地存在隱患。現在,離這個目標還有距離。”


3月25日,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護中心、野性中國、阿拉善SEE基金會四家環保組織聯合向生態環境部發出建議函。


建議生態環境部依法撤銷《關於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和《關於責成開展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後評價的函》,讓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永久停工,保護國內這片面積最大、最完整的綠孔雀棲息地。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春光表示,從理論上看,相關部門如果對後續行為作出認可、批覆,就意味著水電站可以繼續開工。“但我認為,在疫情發生之後,全民環保意識的甦醒已經達到了空前狀態,這肯定應當引起立法,包括行政部門的高度重視。我更傾向於認為環保部門會認真聽取專家的建議,慎重地做出相關決定。所以未來,我覺得即便開工,時間也會非常漫長,而且開工的可能性應當非常低。”


此前多家報道稱,戛灑江一級水電站雖然早已停工,但這一項目已經投入了10億多元。擱淺至今,該項目是爛尾、是拆除還是復工,建設方尚無明確回覆。


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後,新平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他們已將判決結果上報給總部,是否會進行上訴或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由集團總部決定。


關於此次一審判決,李春光稱,從程序法的角度來看,它只是一個未生效判決。如果訴訟的雙方任何一方提起上訴,就會進入二審程序。“即便二審維持了判決,從判決的內容來看,其實也只是對這個工程按下了暫停鍵,要等待後續的處理,才能決定這個項目是中止還是終結。”


3月26日,新平公司和昆明設計院的案件訴訟代理人劉雙俊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因為)現在還在上訴期內,有些觀點不方便(說),目前還沒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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