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电力优惠政策 降低企业复工复产成本

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和《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积极与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进行沟通,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力抓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支持疫情防控及供电服务保障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阶段性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要求,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自2月1日至6月30日,对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含非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将电力客户“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举措”落地生效。仅2、3月份优惠政策就惠及工商业客户10.88万户次,涉及减收电费846万元。

在落实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中,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客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并对基本电费政策进行临时调整。

在2月1日至6月30日的优惠时间段内,预计惠及我市工商业客户近6万户,涉及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共计3393.52万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对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落实国家政策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记者:王德胜 杨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