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换来拘役4个月

经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会同专业机构鉴定,谢某从山东购回的这批古玩中,有11件系汉代一般出土文物,具有一定考古价值。由于谢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倒卖文物罪,法院因此对他作出了一审判决。

  觊觎出土文物的转手暴利,原先从事货运业务的谢某踏上了倒卖文物的险路,不料被上海警方人赃并获。昨天,闸北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对谢某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谢某原是一家货运代理公司的老板,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而债务累累。谢某听朋友说贩卖文物赚钱最容易,于是今年7月,他回老家山东,在古玩市场上花4千元从摊贩手中收购了各类陶器、瓷器、铜镜等20余件文物。回沪后他租了房屋开始了文物买卖,8月2日,他通过经营古玩的朋友,联系到了一名有意选购古玩的买家。当天,他便从带回的文物中,挑选了三足陶鼎、彩绘陶壶、陶钵、铜镜等七件文物,赶到三泉路上一家酒店与买家见面。就在双方最终确定以4.5万元成交时,被闻讯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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