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徵點是5000,為什麼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開始交稅?

個稅起徵點是5000,為什麼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開始交稅?

有網友詢問:個稅起徵點是5000,為什麼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開始交稅?

首先,所說的這個“個稅起徵點是5000”,應當說的是“月減除費用5000元”,而正確的說法應當是:取得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居民個人,每個納稅年度可減除費用(生計費用)60000元。當然還可以減除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完整的表述為: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收入額﹣費用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規定的捐贈。

至於“為什麼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開始交稅?”,說是繳稅也對,但準確的說,是預繳。

從2019年開始施行的現行稅收政策,對於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實行的是累計預扣預繳;對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實行的是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再具體來細說:

1.對於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

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僱月份數計算。這也就是很多人所感覺到的“個稅起徵點是5000”的緣由。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2.對於取得勞務報酬的納稅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其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20%計算。再按規定的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預扣率來計算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這就是很多人所感覺到的“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開始交稅”的緣由。

其實,不管預扣預繳時如何計稅,所有的居民納稅人每一個納稅年度取得綜合所得,到了年底時,都是一樣的計稅方式。

因為,從2019年度開始,對於取得綜合所得的居民納稅人,每年都有年度彙算。也就是最終的計稅算法都是: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收入額﹣費用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規定的捐贈。

這麼說吧,張三2019年取得工資10萬,李四2019年同樣是取得勞務報酬10萬元,假設他們兩人的各項扣除都一樣,那麼,雖然在年度中間,各自預扣預繳的稅款會有不同,但是到了2020年(3-6月份期間)經過年度彙算,他們兩人最終所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是一樣的(多繳的會退還個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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