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女生網購"古曼童"並在家供養 每天凌晨悄悄起床跟娃娃對話、上香、供奉食品飲料

  疫情放假期間,韓女士發現上初二的女兒婷婷在家裡供奉著一個臉上畫著符咒的娃娃。為了防止父母察覺,婷婷把娃娃藏在了房間衣櫃裡,每天凌晨悄悄起床跟娃娃對話、上香、供奉食品飲料。

  讓韓女士擔心的是,女兒不僅僅供奉娃娃,還購買了佛牌、迷情蠟燭、降頭粉等物品一同“供奉”。在家長一再詢問下,婷婷告知這種娃娃名叫“古曼童”,在“古曼童吧”中有不少中學生都在養,能助她實現願望。

  根據韓女士的反映,澎湃新聞記者近日以“古曼童”、“降頭粉”等關鍵詞搜索多個電商平臺,發現京東、拼多多、淘寶、閒魚上的多個店鋪或用戶在售“古曼童”,“降頭粉”賣家則集中在閒魚平臺。

  其中京東商城上,賣家多將“古曼童”作為吉祥物售賣,介紹稱有看家、護院、成願功效。淘寶、拼多多和閒魚平臺上,部分賣家將“古曼童”作為帶有“靈體”的許願靈物,稱供養能實現各種願望。閒魚平臺上,有賣家對“降頭粉”介紹稱,放在他人食物中,可使對方迷失心智,對“下降頭”人言聽計從。

  澎湃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繫了淘寶客服人員和閒魚一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售賣“古曼童”、降頭粉均違反了平臺規定,是不允許的,已經著手整治。

  4月13日,澎湃新聞記者發現,在閒魚平臺搜索“降頭粉”、“古曼”等關鍵詞已經無法檢索出相關產品。在淘寶平臺,“古曼童”、“降頭粉”關鍵詞也已經被屏蔽,但搜索“古曼”,淘寶仍有部分相關產品。同日,拼多多平臺客服人員表示,上述聲稱“墳場入靈”的“古曼童”屬於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我們平臺也是不允許銷售的,我們會根據規則對商家和商品進行嚴肅處理。”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邢鑫表示,降頭粉屬於封建迷信產品,國家禁止銷售,“古曼童”作為一種吉祥物,如果被宣稱有“靈體”、許願奇效,也屬於封建迷信產品,售賣上述產品商家或涉嫌非法經營罪、詐騙罪。建議平臺加強監管並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

  此前在閒魚平臺搜索“降頭粉”出現多個相關產品,目前已無法搜到。

  中學生入坑“古曼童”,有專門貼吧分享經歷

  初中二年級的婷婷在家裡供奉“古曼童”的一個月以來,每天晚上12點都會準時在房間內點上蠟燭,並打開門窗通風。

  婷婷媽媽韓女士最先發現家裡有燒香味道,但家人都不信佛,家裡也從未燒過香,“我以為是從外面飄進來的味道”。但在疫情隔離期間,韓女士發現家裡每到深夜就會傳來一股濃濃的燒香味,漸漸讓她起了疑心。

  一天晚上,韓女士再次聞到燒香味後起床查看,發現婷婷房間房門大開,香味正是從婷婷房間裡飄散出來。進屋查看後,韓女士在婷婷的衣櫃裡發現了一個形象詭異的娃娃,“滿臉畫著符號,旁邊擺放著一瓶油和一瓶粉,還有一幅裸女圖,當時我們家裡人都嚇壞了。”韓女士說。

  經過詢問後韓女士才知道,每晚婷婷都會給娃娃點上蠟燭“供奉”,為避免被家長髮現,就打開門窗通風,把味道散淨。婷婷告訴韓女士,娃娃叫“古曼童”,連帶著油和旁邊的“降頭粉”,都是從閒魚平臺買來的。

  網絡上的信息稱,“古曼童”是東南亞地區所特有的事物,也被稱為“金童子”或“佛童子”,使用不同的材料製作成孩童的樣子,並經過高僧或法師加持而成,部分“古曼童”號稱在製作時使用已故小孩骨灰、骨頭等物品。

  “我也是上網查了才知道,養‘古曼童’就類似於我們國內的‘養小鬼’,說能實現一些願望,太恐怖了。”震驚之餘,家人扔掉了娃娃和這些物品。

  婷婷為什麼要買這些“神神叨叨的東西”?她點燃蠟燭在祈求什麼?又把“降頭粉”用在了誰身上?這些問題讓韓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但女兒執意不說,只是說自己經常逛“古曼童吧”,很多中學生都在樣,裡面有人將她拉進了古曼童的QQ交流群。

  在婷婷所說的“古曼童吧”裡,澎湃新聞記者發現,有不少分享養“古曼童”經歷的用戶自稱中學生。其中有一名用戶在貼吧裡介紹,他常常會帶著“古曼童”去學校,在做試卷的時候把“古曼童”放在口袋裡,腦子裡常常會突然冒出正確答案。

  韓女士說,她在“古曼童吧”裡以購買者的名義發言後,被拉進了一個“古曼童”微信群,群裡不僅有賣家銷售“古曼童”,還售賣佛牌、迷情蠟燭、降頭粉等產品,價格從幾百到幾千元不等。

  “他們一般會在群裡溝通好,然後通過淘寶或閒魚平臺拍賣,或者用微信轉賬付款的方式銷售。”韓女士說,群裡的賣家都很謹慎,有的賣家在閒魚平臺上有多個店鋪,經常在群裡通知更換店鋪拍產品。此外,群裡還會偶爾組織群員凌晨一起唸咒,稱之為“共修”。

  韓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婷婷不僅買了“古曼童”,還購買了佛牌、迷情蠟燭、降頭粉等產品,至少花費了四五千元。“群裡賣家告訴我,佛牌裡是屍油和小孩頭骨,而降頭粉放到你想控制的人飲食裡,會有各種奇效。”這讓韓女士很氣憤,“這些東西賣給沒有辨別能力的未成年人後,會造成什麼後果?想想就十分可怕。”

  更令韓女士擔心的是,婷婷的降頭粉後被發現時已使用過,但婷婷不願意告訴家長細節。

  賣家稱產品從泰國代購入境,有致幻迷魂效果

  婷婷告訴韓女士,她所購買的“降頭粉”叫“神內鴉妃”,需配合一瓶油狀物使用。經查詢,韓女士發現這是一種類似“迷情藥”的粉末,她懷疑女兒有早戀跡象。而這些產品的購買渠道,來自閒魚平臺。

  澎湃新聞記者在閒魚平臺以“降頭粉”為關鍵詞搜索,發現了多個售賣降頭粉的賣家,價格從0.1元到數千元。其中一款標價為800元的“鴉妃降頭粉”介紹稱:“該降頭粉內含108種草藥,有一定小比例的情降迷魂材料,用法術控制後會爆發出猛烈效果,會讓對方迷失心智,言聽計從……”

  還有一些“降頭粉”被製作稱巧克力的形狀“方便使用”,並介紹:“掰開一角放到食物裡就可以啦,一塊可以用很多次!”功效中介紹,該產品有致幻迷魂效果,讓對方打心底喜歡,甚至逆轉仇恨為喜愛,甚至可以改變對方性取向。

  在閒魚平臺上,大多數賣家宣稱降頭粉為草藥製作,效果超群,用法大多是放在對方食物或者飲料中,僅需一點點就可達到難以想象的效果。

  澎湃新聞以買家身份私信其中一位“降頭粉”賣家,對方稱產品標價1元,實際售價850元,貨源均為泰國代購,並介紹稱自己上週親自試過,效果“還蠻不錯”。問及使用方法,該賣家表示要“加入水或食物裡”,10分鐘以內就會見效。

  澎湃新聞記者也在京東、拼多多、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相關搜索,未搜到有售賣“降頭粉”的商家,但有在售“古曼童”的店鋪。多數店鋪將“古曼童”以吉祥物、紀念品等性質售賣,但部分淘寶和拼多多店鋪將“古曼童”描述為帶有“靈體”的許願靈物。

  一位拼多多賣家在產品詳情中介紹:“入有路過胎粉,孕婦胎肉,內鑄賓靈碎骨……墳場入靈,運用7種不同功效的獨門秘術加持,以超強鬼法陣符護體,幫助人緣大旺、招攬異性緣桃花緣,非常非常靈驗的!”產品售價988元,顯示已有296人想買。

  澎湃新聞私信詢問一家淘寶“古曼童”賣家時,他聲稱“古曼童”內部均有“8-9歲獨立靈體,很懂事”。詢問養“古曼童”方法時,該賣家介紹,需每日上香、誠心祈禱,併購買一些零食、飲料打開後放置在旁邊供奉,“最好平時多陪他說話”。對方表示,供養得好的“古曼童”效力很大。

  在經澎湃新聞記者投訴後,4月13日在閒魚平臺已經無法搜索“古曼童”、“古曼”、“降頭粉”關鍵詞。淘寶平臺也屏蔽了“古曼童”、“降頭粉”關鍵詞,但搜索“古曼”,仍能在淘寶售賣“古曼童”的賣家。

  4月13日,拼多多平臺客服人員表示,上述聲稱“墳場入靈”的“古曼童”屬於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我們平臺也是不允許銷售的,我們會根據規則對商家和商品進行嚴肅處理。”

  律師:賣家涉嫌非法經營和詐騙,平臺有義務監管

  淘寶客服人員就此事回應澎湃新聞時表示,在淘寶平臺售賣“古曼童”、降頭粉均違反了平臺規定,將會在1-3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

  同日,閒魚平臺一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介紹稱,對於巫蠱、詛咒一類封建迷信商品,閒魚與淘寶天貓平臺均明確不允許進行交易,上述“古曼童”、降頭粉均屬於此類禁止交易產品,“我們三個平臺都是共享阿里集團的治理技術和系統,對於這一類違反交易規定的產品,一經發現都會進行下架處理,甚至封號,也會將涉及的關鍵詞及時補充到我們的算法系統中。

  該負責人表示,閒魚平臺從未放鬆過對灰色地帶的治理,對於存在異常的商品,平臺會通過關鍵詞提取、算法識別等方式來進行檢測,同時也會配合人工審核。但由於平臺每日上架產品及交易量較大,無法完全屏蔽所有禁止售賣產品。

  “像這種產品也是屬於我們的正常認知之外,是比較偏門的,工作人員也很難在初期就把關鍵詞補充到算法之中,再加上有些商家在售賣的時候會利用諧音或者減少某一個字,就增加了平臺的審核難度。”他介紹稱,雖然加強監管後仍存在一些“漏網之魚”,但平臺治理之類禁止售賣產品態度很一致,一經發現立即下架處理。

  對於售賣降頭粉等商品的賣家,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邢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商家或許已經構成了非法經營罪、詐騙罪。

  “國家保護個人合法的宗教信仰,但同時也禁止封建的‘迷信活動’,即利用鬼神觀、宿命觀等方式,以欺騙大眾、索取錢財為目的的活動。”刑鑫認為,“古曼童”作為一種吉祥物無可厚非,但被宣傳有“靈體”、許願奇效、需每日供奉,就屬於封建迷信產品。而“降頭粉”作為一種巫蠱之術產品,也應禁止售賣。

  他指出,根據國家宗教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治理佛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第五條規定,非宗教活動場所、非宗教團隊、非宗教院校和個人設立的互聯網宗教信息平臺不得組織宗教活動,不得開展“網上燒香”、“網上禮佛敬佛”德國活動,或售賣佛道教衍生商品。

  因此,刑鑫表示,賣家在電子商務平臺出售佛道教衍生商品和封建迷信物品已經屬於從事非法經營活動並擾亂市場秩序。

  “商家利用被害人信任,使其認為‘古曼童’、降頭粉具有超乎尋常功效,騙取錢財,也屬於詐騙罪。”刑鑫說,如果售賣的產品確實通過代購方式從國外帶至國內銷售,或許還涉嫌走私罪。

  他建議,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在發現平臺內的商品有損消費者安全的質量問題、涉嫌違法,或者不具備相關經營資質時,應當採取暫停營業等必要的處置措施,同時報告給有關部門。

  刑鑫介紹稱,我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他指出,電子商務平臺應對非法銷售的商品加強監管並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若消費者購買了非法銷售產品並對生命健康造成傷害,可認定平臺沒有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消費者可依法追究平臺的相應責任。

原標題:初二女生網購"古曼童"並在家供養 律師:賣家或涉罪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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