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加速器模式引進中國後,為何總是折戟沙灘?

前些天,看到一則刷屏新聞:微軟執行副總裁、百度前總裁陸奇先生,作為YC 中國No.1員工,宣告YC正式停止運營並退出中國市場。陸奇也順勢推出自己的新基金“奇績創壇”,以此接續YC中國創業加速事業。

YC加速器模式引進中國後,為何總是折戟沙灘?

陸奇

8月下旬,杭州西湖區某著名創業園運營負責人在向我諮詢創業孵化器如何才能擺脫二房東的窮途末路時,我向其深入介紹、分析了我對美國YC模式的看法,並推定未來不久,陸奇先生大概率將為YC 中國的業績不彰而背黑鍋。沒想到,遠未到蓋棺論定成敗之日,YC中國就以猝不及防的方式匆匆撤離。

我們注意到,陸奇先生在宣佈成立“奇績創壇”新基金的同時,宣佈除了繼續面向種子期和天使期項目開展孵化事業之外,新基金還同時面向A輪項目開展投資。這是否意味著陸奇先生本人,通過將近一整年的YC模式中國本土化實踐後,產生了能否持久性成功的疑慮?甚至可以進一步推測,陸奇可能大概率否定了YC模式在中國獲得原本期望的比較大的成功可能性。

YC模式中國化,在過去10年,自李開復泊來YC模式到中國北京落地之後,國內眾多創投界人士就接踵試水,但都反覆被證明水土不服:孵化業績要麼限於一城一地一時,如北京的AA加速器,要麼大張旗鼓開業,卻不久偃旗息鼓而轉戰沙場,如李開復的創新工場。YC美國於2005年,以4個創始人團隊開始,發展到2018年底二三十人的團隊規模,卻已完成上千家創業公司孵化,造就十數家的獨角獸公司,而其中最為知名的被孵化超級獨角獸公司是Air bnb。YC自身的價值也已水漲船高,超過200億美元。YC模式的巨大成功,總是引得中國後來者前赴後繼。

YC模式為什麼能在美國混得如魚得水,而在中國卻屢屢折戟沙灘?

要深度解剖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YC美國的模式本質。關於YC加速器模式的介紹,網絡上有很多解讀文章,但大多都不著邊際,聽風便是雨,未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比如,多數文章認為,YC是創業培訓學校。這是典型的看到某個穿著袈裟的光頭人物,就大喊活佛駕到的邏輯。誠然,YC的CEO經常在加速器內為創業者講授創業通識知識,也被著名學府斯坦福大學聘請去講授創業系統化課程。YC還經常邀請創業有成者、天使投資人來為入孵的項目開展特約講座,以傳道解惑。但是,如果把這些表象看成YC得以獲得成功的商業本質,就顯得似是而非。

從商業盈利模式上看,YC是通過投入少量資金、提供免費工位,通過高價值的創業輔導來換取被孵化項目的少量股權(一般是3%左右;通過跟投、附加性投資,可佔到7%左右的股權比例),通過幫助受孵化項目,實現後輪融資,並逐步出售股權獲得收益。單純從獲取收入的模式(盈利模式)來判定,YC美國,是徹頭徹尾的種子或天使投資的玩法。

從YC選擇入孵項目的手法上看,從最初的400個申請項目中挑選8個(50:1),隨著知名度提升和品牌的確立,逐步發展到後來的平均每100個申請項目中選1個(100:1),甚至幾百個項目中挑1個的高嚴標準挑選出優秀項目。做個比喻,這比清華、北大、浙大挑選優秀高考生還要嚴格。這也是常規的天使投資機構在“投”階段,普遍採用的淘汰項目邏輯。

因為“名師出高徒“的前提條件是先有高潛力的優秀選手存在。

不同的是,長久以來,美國的早期投資機構,很少有“管”的獨立部門和專業的“管”的服務。而YC的顛覆性成績,也恰恰主要來源於他的以“管”為核心的創造性做法。從大到公司發展戰略、產品戰略、合夥人及股權架構梳理、調整,小到產品體驗、營銷模式、營銷策略、營銷路徑優化等等方面,YC美國都提供諮詢輔導。每2個創業導師為一組,同時服務15個項目,平均每週在同一個項目上花費的時間達到半天,幫助創業項目分析遇到的問題、幫助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這樣的工作強度和工作性質,與傳統的管理諮詢機構提供的服務非常類似。只不過,後者收取昂貴的現金,前者收取微量股權。

YC美國能提供的非常出色的價值點還在於:其在幫助受孵化項目獲得後輪融資上做得非常到位:對內,從幫助創業者確定合適估值,到指導撰寫BP、打磨路演技巧、融資談判策略等等面面俱到;對外,做好項目特色點宣傳,過濾和邀請足夠多的天使投資人在DEMO DAY當日挑選項目並下單投資,確保被孵化的創業項目大概率獲得融資,同時,也是為YC自身佔有的股權順利‘退出“鋪平道路。

從一級股權投資機構的“募、投、管、退”四個基本職能模塊來說,YC在一開始時,並沒有“募”資開展這項創新業務。因為他的創始人Paul Graham在此之前是一個完成B輪併購退出的成功創業者,自己已實現財富自由。而YC在最初只面向8個項目孵化加速,Paul Graham個人解囊,能輕鬆完成對寥寥數個種子期項目的少量資金投入。

中國的投資機構,往往只有“募”和“投”兩部分。少數機構,對“退”也開始重視起來。但幾乎沒有一個A輪及之前投資階段的投資機構,設立了獨立運營的“管”的部門。這大概與中國人喜歡從易處著手,追求“短、平、快”的商業價值觀密不可分。因為“管“,相對於”募“和”投“來說,難度最大,平均攤算到每一個項目上,所耗的時間、精力也遠多於”募“和”投“。但最難做的事情,也往往是其核心競爭力所在。要想對早期創業項目實現有效的”管理諮詢“,自己沒有深入的、主導性成功創過業,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既便自己成功創過業,如果不能把自己的成功創業經驗,昇華為一般性跨行業、跨產業適用的理論認知,他的個人成功創業經驗就很難指導更多項目少犯錯誤而加速成功;更難跨經濟週期地將創業管理諮詢發展為一個事業。

以成功的創業者,且能將成敗創業經驗昇華為一般性創業理論者作為YC的核心領導者,正是YC模式得以持續成功的基因所在。

創始人Paul Graham自身符合這樣的勝任力模型,他選擇的繼任者Sam Altman也是如此。但縱觀過去10年,中國本土的YC模式模仿者或引進者,都不具備這樣的勝任力條件。

更加糟糕的是,YC美國得以大獲成功,有其自身的“天時、地利、人和”助力;但中國的追隨者們不具備這樣的幸運的外在條件:

天時者,YC美國抓住了美國互聯網創業的後半段10年(2005-2015)長週期的創業黃金期,這對YC自身的成功非常重要。但中國的追隨者大多在2010年之後起步,到了2015年之後,移動互聯網的創業機會就基本收尾了,而寄以厚望的工業互聯網和人工智能卻步履蹣跚。而且,2015年以來,中國資本市場還遭遇了兩度股市崩塌,殃及一級投資市場的結果是,接盤早期投資的力量越來越微弱了。

地利者,美國本土擁有非常通暢的創業項目退出通道:有專為科技型創業項目和股權投資退出設立的非常成功的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還有司空見慣的每年少則幾千,多則上萬次的中大型企業併購中小創業企業的退出途徑。中國直到2019年7月,才推出對標納斯達克的科創榜,而併購還沒有成為中國中大型企業的戰略性習慣。

美國2011年就因為《喬布斯法案》的推動實施,讓自然人天使投資人隊伍從幾拾萬量級,一下子躍升突破到百萬級,但中國的有財務能力做天使投資的富人們,直到今天,還是一天到晚琢磨著如何從樓市中多套現點錢出來,然後大把大把地投向海外樓市。以種子期孵化為主的YC模式,沒有龐大的自然人天使投資人入場接盤,是YC中國化不成功的最主要外因。可以用“人和”不備形容。

YC美國樹立起“少量資金投資+貼身全程創業諮詢輔導+成功創業者、投資人現身說法+免費工位”換取少量股權的價值大旗,能振臂一呼,而應者雲集,是因為得益於美國盛行的移民文化:不論在美國的東、南、西、北、中,只要創業者看到這樣的價值感召,就總是隨時準備搬遷到YC所在的硅谷,一展人生抱負。但中國是一個安土重遷的國度,即使離開老地方一個整月,都有太多的羈絆。更何況,地方政府出於GDP考核的需要,總是窮盡各種留人、留項目手段,固民於故土,讓創業者很難脫身。這就導致一個重要後果:當李開復們拉扯大旗要開展YC式創業孵化後,外地優秀項目趕著應招者寥寥。這使得在“投”的階段,所能備選的優秀項目數量,比起美國YC的選擇餘地來說,就矮了一大截。

再加之,中國還沒有孕育出可以直接接盤種子投資的足量的天使投資個人群體,使得DEMO DAY當日,能進入現場的有決策權的自然人投資者比例很低,能在當日被決策投資的項目數量和比例就更無法與美國YC比肩了。2019年11月17日,YC中國舉辦的DEMO DAY,22個項目上場路演,到11月21日陸奇宣佈脫離YC中國而獨立運作“奇績創壇”為止,僅有1/3左右項目拿到TS。這個“退出”成績,較之YC美國往往在DEMO DAY當日,有十幾倍、幾十倍於項目數量的、有投資決策權的被嚴格篩選過的自然人天使投資人入場,導致幾乎所有項目被一搶而空,形成鮮明對比差距。

中國缺乏移民文化支撐,以及中國的自然人天使投資群體還處於孕育早期等外在客觀原因,意味著照搬照抄美國YC模式,註定難得善果。

美國YC模式的商業本質是出色的種子投資,以“管“和”退“為核心競爭力的領先商業模式創新。而其成功的內在主要原因,則是基於CEO的勝任人選,及”投“、”管“、”退“的價值鏈條成功搭建。中國要在種子投資階段,出現類似於美國YC效果的機構,需要藉助互聯網的力量才能破除安土重遷的”文化固疾“。此外,還要能有效孕育出足夠量的自然人天使投資人群體。而這,靠一兩個有影響力的個人很難實現,需要政府積極創造政策條件培育,以及各地天使投資人協會的共同努力。

讓我們期待這一天的儘早到來,如是,則是中國經濟轉型和中國經濟高質量騰飛之幸,也是中國創業者之幸。

呂良澤

2019年11月2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