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陽網絡問政來啦!涉及養老金繳納、違章建築、高音喇叭擾民等問題

4月15日,網絡問政快訊,南陽網從承辦的南陽市委書記、市長留言板上統計出5個問題以及3個部門回覆解決情況,主要內容如下:

民聲

1、4月13日,有網友向唐河縣委諮詢,唐河縣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金及醫療保證金是按照每月繳納還是也可以按每年繳納?

2、4月13日,有網友向宛城區委投訴,清華園東邊,市一高西邊,緊挨著一高西院牆蓋了大量的違章建築,多次給市長熱線打電話,給仲景街道辦事處打電話反映,不但沒拆除,反而越蓋越多。

3、4月13日,有居民向唐河縣委諮詢,S239省道唐河段(大河屯往北)已經不能通行了,請問什麼時候能大修?

4、4月14日,有居民向臥龍區委投訴,建設西路950號天工家屬院小區,在疫情還未結束,垃圾成堆堵塞大門,存在很大安全隱患,公司領導不管不問,小區24小時大門敞開,門衛室緊鎖,無人值守。

5、4月14日,有居民向社旗縣委投訴,社旗縣體育廣場攤販用高音喇叭叫賣擾亂居民休息和學生學習,請有關部門管理一下。

請有關部門急群眾所急抓緊回覆並解決,南陽網網絡問政平臺將持續關注。

迴音

1、有居民諮詢:本人今天去新野人民醫院看門診,結算時被告知2020年的新農合本金用不了,19年的還可以用,20年的不知是何原因用不了?

新野縣委回覆: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的指導意見 》豫醫保 〔2019〕12號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個人 (家庭)賬戶分配資金, 全面開展門診統籌)。關於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信息諮詢電話:0377-6503352。

2、有網友諮詢:南陽市高新區有一套閒置房,長期沒有入住,物業要按全額收取,這樣合理嗎?

南陽市房產服務中心回覆: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六)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業主義務。物業服務企業主要是依據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管理區域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安全防範和相關秩序的活動。請網友予以理解。

3、有網友諮詢:請問今年新野招教對99級的中師生在年齡方面有無照顧?

新野縣委回覆:今年招教暫未開始,關於網友訴求,已向相關單位轉達。下一步縣相關單位將進行研究,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儘量為網友解決。如有疑問請致電0377-66269103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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