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积极维护妇女权益为女农民工追回工资6万余元

原告马某某(女)、王某某(女)等9人受雇于被告沙某某,在沙某某承包经营的某餐厅做服务员。后因被告资金不足,无法继续经营,便终止与马某某等9名原告的雇佣关系。被告在终止雇佣关系时并未为9原告履支付工资。为此9名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限期支付工资6万余元。

大通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9名原告家庭不但困难,而且背井离乡,大老远来出来打工实属不易,认为此案不仅是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也是涉及妇女维权案件,为此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庭审中,经法官释法明理,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追回了拖欠的6万余元工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大通县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审理力度,将办理涉民生案件的重点聚集到社会弱势群体身上,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做实做足司法为民文章,深受群众和当事人好评。


大通法院积极维护妇女权益为女农民工追回工资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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