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孕假對比,美國12周無薪產假,國內公司照常發工資,人性化

最近,微博上有一件事情很火。一個女員工的試用期的時候懷孕了,此時她還沒有交生育保險。按道理說,公司在試用期並不會給員工交保險,所以女員工提前告訴老闆自己懷孕的事情。不料老闆並沒有替他交保險,而是辭退了她。女員工還處於試用期,公司可以決定要不要將其轉正。但是孕婦是公司最怕的員工,因為孕婦會請假哎,公司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缺人,與此同時,公司還要發工資,交保險。所以公司處於對自己未來的考慮自然是辭掉了女員工。這樣的行為確實讓人覺得不太好,有律師表示,公司涉嫌違法。但是公司也很無奈,不這樣做的話,他們會有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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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很多女員工在試用期或者入職沒多久的時候就懷孕了,對其所在的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對此,公司也只能吃了啞巴虧,招人的時候就該問清楚員工的情況。有了前車之鑑,很多公司都不太敢相信未婚未孕的女員工,儘量選擇男員工,或者是家庭成員穩定的女員工。也沒辦法,很多女員工佔了便宜後,後來者求職的時候多少會受到影響。而微博上的那個女員工目的也很明顯,雖然她自己的表述是出於信任才在試用期告訴公司自己懷孕的消息,但是她的實際狀況已經表明,她是為了趕上交生育保險才告訴公司的,信任只是她的藉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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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孕婦繼續工作實在是一個不好的安排,如果女員工懷孕了,那麼好好休息才是最好的結果,這對女員工好,對公司也好。但是總有人想鑽空子,佔便宜,剛入職就想請孕假,你都沒為公司做出過什麼貢獻,就想從公司那邊無償獲得工資,換成誰心裡都會不舒服。你如果為公司奮鬥了一兩年,那麼公司也不太好意思辭退你了,這樣一來女員工回來後工作也有積極性,兩全其美,不挺好的嗎?國家有政策,但是政策對公司一點也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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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政策則是相反的,12周無薪產假讓很多女員工很無奈。安妮海瑟薇在聯合國發表了演講,呼籲美國給予母親帶薪產假。因為懷孕意味著要多養一個人,美國又是個靠薪水過活的國家,12周無薪產假就不太合理了。這樣看來,無論是帶薪產假還是無薪產假都有弊端。美國無薪產假的弊端是母親太累了,為了家庭她們會今早地回到工作中去,真正休息的時間很短,非常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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