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探春:大观园里的红玫瑰


贾探春:大观园里的红玫瑰

三年前我看了87版电视剧《红楼梦》,那是我第一次接触《红楼梦》。36集一气呵成,留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情深缘浅,就只剩下一个名字——贾探春。这一次我翻开《红楼梦》原著,细细地读,只为探春。

贾探春,荣国府二老爷贾政的庶出女儿,在贾氏家族的女儿中排行第三,人称“三姑娘”。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封建年代,生为女儿已有太多的不容易,更何况是庶出。最可怕的是摊上一个“并不留体统、耳朵又软、心里又没算计”的“家生子”(“家生子”是家里世代奴才,地位比外头买来的奴仆还要低)的生母——赵姨娘。赵姨娘还给探春生了一个长相猥琐、做事糊涂、人人厌恶的弟弟——贾环。握着这么一手实在是不怎么好的牌,想来探春在偌大的贾府中不仅度日艰难,也许还会自惭形秽,抬不起头。

可探春偏偏以“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的出场方式让人眼前一亮。短短的十六个字不仅将探春的饱读诗书、见识非凡刻画得入木三分,更使她的自尊自爱与自信跃然纸上。

短暂的出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再难见到描写探春的笔墨。毕竟探春只是个小人物,是微尘众中的一员。但正如蒋勋所说:“很少有一本书像《红楼梦》,可以包容书中每一个哪怕最卑微的角色。”的确,《红楼梦》中的小人物不可胜数,我一面读着他们的故事,一面寻着探春的身影。

探春再次出现,是托宝玉帮她从外面带回“那朴而不俗、直而不拙”的“好轻巧玩意儿”。探春则亲手做鞋以为回报。正可谓“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样一个品位不俗又知礼的女孩子,让人怎能不爱。

为元妃省亲贾府修建了大观园,其后贾府中的年轻一辈搬了进去。探春住进了秋爽斋。秋枫如火,明快爽朗,正如探春。就是在这里,探春发起诗社,取名海棠诗社。从此开启了大观园中年轻一辈最热闹的“派对”。才有了后来的“菊花题”、“螃蟹咏、”“脂粉香娃割腥谈膻”以及“芦雪广争联即景诗”,构筑起大观园里最绚丽的精神世界。


贾探春:大观园里的红玫瑰

探春凭借着自己的才情与性情在大观园里过得有滋有味。要说唯一让她恼的就是她那个不明事理、“倒三不着两”的生母——赵姨娘。荣国府素日都是王熙凤理家,但因凤姐小产,不得不休息一段时间。王夫人便命李纨暂代理家,奈何李纨尚德不尚才,因此让探春帮助协理。恰逢赵姨娘的哥哥赵国基去世,赵姨娘见着自己的女儿协理家事,便想着来打秋风,多捞一点是一点。怎料探春拿出旧账,按例给了丧葬费,竟是一分多的也没有。赵姨娘自讨没趣便趁机羞辱探春,怪她忘本,不知提携自己的亲娘亲舅舅。面对亲娘的刁难,探春气得直哭,但也丝毫不肯退让。随后引出了探春的“金句”:“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个女孩儿家,一句话也没有我乱说的。”她深知“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的道理,只一句“哪一个主子不疼出力得用的人?哪一个好人用人拉扯的?”噎得赵姨娘全无还嘴的余地。

凤姐得知此事连连赞道:“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她不错。她虽是个姑娘家,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她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厉害一层了。”

就连蒋勋都说:“探春是中国叛逆父母之神哪吒的子嗣后代,身体里流着从封闭的伪善道德出走的血液。”

随后便是探春的重头戏“敏探春兴利除宿弊”。探春将大观园中的花草果木分派给几位得力的老妈妈,不必交租纳税,每年只将贾府所需如数供给,剩下多少全凭老妈妈们自行处置。如此一来不仅园子有人修理,花木一年好过一年;更使物尽其用,不致浪费;还使得老妈妈们有些额外收入,不枉辛苦;最重要的是还为贾府节省了另请花匠、打扫工人的支出。

这一下将探春的管理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贾府上下“无人不爱”,下人们都赞探春是“老鸹窝里出凤凰”,也是一位“神道”。从此探春多了一个诨名“玫瑰花”——玫瑰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有刺扎手。

大观园里住着一群正青春的少男少女。他们除了建诗社,还会放风筝、猜灯谜、通宵达旦地庆祝生日,喝酒联对BBQ(烤肉)一样都不落。无忧无虑地享受着他们的青春。蒋勋说:“大观园是象征完美青春的国度,是中国文化里少有的对青春的歌颂。”就像黛玉在大观园中留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花冢”,那是她对自己青春的祭奠,更是对成人世界的拒绝。


贾探春:大观园里的红玫瑰

“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宴席”。“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一节,为贾家的日渐衰败埋下了伏笔。探春冷眼瞧着,心中已预感一二。所以才说出:“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此话一出,足见探春的忧虑与远见。

更有王善保家的为作脸献好,故意来掀探春的衣襟。只听“啪”的一声,王善保家的被探春甩了一巴掌。探春登时大怒:“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探春这一巴掌,惊天地泣鬼神,打出了等级秩序更打出了自己的尊严。从此以后探春在贾府中的威望更进了一层,连凤姐都要惧她三分。

我欣赏探春不仅因她饱读诗书、见识不凡,更因她的善良自带锋芒。她因知书识礼,所以不像凤姐那样只是一味狠毒泼辣;她因知书识礼,所以知分寸、懂进退;她更因知书识礼,所以懂得做自己的主人。一个如此懂得正视自己、珍爱自己、明白自己所求的人,无论身处何方都会获得幸福吧。这就是所谓的“你若精彩,天自安排”吧。由此可见“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重要性,古人诚不欺我!

《红楼梦》中随处可见暗喻伏笔,元宵节,探春编出风筝的灯谜;大家一块儿放风筝,探春的凤凰风筝与另一个不知谁家的凤凰风筝并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纠缠在一起,飘飘摇摇都去了;宝玉过生日,大家占花名儿,探春占到“瑶池仙品——杏花”,签上写着“必得贵婿”。这一桩桩一件件都预示着探春远嫁的宿命。

果然,探春嫁给了海疆镇海总制的儿子。正暗合了探春的判词:“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我始终相信,懂得经营自己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活得光彩照人。

探春归宁,贾府早已七零八落,物是人非。“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彩鲜明。”事实再一次证明,浮名权位终是身外之物,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归宿。


贾探春:大观园里的红玫瑰

许多人说:“《红楼梦》是可以读一辈子的书。”蒋勋亦说:“我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因为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而我自己,今年24岁,第一次读《红楼梦》,只是单纯地喜欢贾探春。欣赏她的果敢与气度,更喜欢她积极乐观的生命态度。

“假作真时真亦假”。曹雪芹编造的“贾府”何尝不是现实世界的缩影,肮脏龌龊随处可见,甚至令人望而生畏。才有了柳湘莲那句:“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头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这一句偏见不仅要了尤三姐的命,也葬送了他自己一生的幸福。

世事并非非黑即白,没有绝对的干净也没有绝对的肮脏。曹雪芹给了贾府一片混沌,同时也不吝流有几股清泉。如林黛玉、如贾探春、如邢岫烟、如尤三姐,如平儿,因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而这几个女儿尤为清冽甘甜。几人中只有贾探春是贾府的正牌女儿,我想探春应该是曹雪芹留给贾府的希望吧。其实纵观历史,无论生在哪个朝代,只要生而为人就都有自己要面对的喜乐悲愁。人生本身是一场修行,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灵魂的摆渡人。

待到而立之年,也许我会再次拿起《红楼梦》。因为听说“阅读《红楼梦》也是在阅读自己”。当下谨以此篇献给我最爱的“大观园里的红玫瑰”——贾探春,同时记录自己初读《红楼梦》的所思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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