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有車有房無貸款,女方不出嫁妝,父母卻堅持要30萬彩禮

彩禮,一直是我國婚姻的一大趣聞。

男友有車有房無貸款,女方不出嫁妝,父母卻堅持要30萬彩禮

小玲最近就因為彩禮的事情跟父母、跟男友鬧得不可開交。

男友家裡條件不錯,已經在市區全款買房,買車。

而且房子裝修好了,傢俱也齊全,也就是說不需要小玲家出什麼裝修啊、家電啊這些。

本來如此條件去結婚,其實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可沒想到小玲父母卻不同意,對她男友提出了兩個額外的要求,也是必須的要求:

1.男方必須拿出30萬彩禮,少一分不行,而且彩禮不給女兒,由父母留著,理由是父母養活女兒不容易。

2.女方也不出任何陪嫁。

男友有車有房無貸款,女方不出嫁妝,父母卻堅持要30萬彩禮

小玲儘管文化水平不高,但也覺得父母這樣的要求太過分了。

只不過她的婚事大部分都是由父母做決定,所以她很為難。

跟男友說了,男友直接跟她吵了一架,跟父母溝通,父母也半步不讓。

講道理,當我看到男方已經出全款房+裝修+傢俱+車時,還被要求拿30萬彩禮,而女方啥都不出,這很典型的在賣女兒啊。

在古代的時候,由男方提供高額彩禮,女方嫁入男方後不準回孃家,還得跟男方姓。

同時,男方可以三妻四妾,並且需對男方百依百從,一切聽男方的,尊崇三從四德。

男方也可以休了對方,男主外女主內,相當於買了一個人。

男友有車有房無貸款,女方不出嫁妝,父母卻堅持要30萬彩禮

而現代的婚姻是從西方流入的,崇尚自由戀愛與男女平等,並且基本沒有嫁娶之分了。

所以結婚,相當於女方出女兒、男方齣兒子,讓他們組成一個新的家庭。

故嫁妝需與彩禮基本同等價值,除了落後地區為了賣女兒,也基本沒高額彩禮了。

並且成家後雙方共同承擔義務與責任,也不存在男主外女主內了。

其實,在市區全款買一套房,一輛車,而且沒有任何貸款。

還有能力辦婚禮,這個條件,已經領先了我國很多很多家庭了。

能全款做這些的,家裡的資產指定不限這些。

婚姻,說是兩個人的事,也是兩個家族的事。

如果雙方父母通情達理,那麼兩人的婚後生活會很幸福。

如果有一方父母心術不正,兩人大概率會過得不幸福,甚至會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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