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无证驾驶危险大,为了您及他人出行安全,请遵守法律规定安全驾驶”,这些宣传语随处可见,无不在提醒着任何人要遵守交通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人都会知道开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规范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近日,厦门一女子无证驾驶宝马发视频炫耀,“没有证的我就这样上路了”,被网友举报。经民警调查,宝马由女子男友租借,警方在出租屋将两人抓获,女子辩称,“年龄太小,不知道无证驾驶的后果”。目前两人均被处罚。
中国维权温馨提醒:发现无证驾驶人员,可以向正在执勤的交警或者拨打122、110举报。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中举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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