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昭平县破获一起“疫情期间假卖额温枪”诈骗二十万案件

2020年3月7日,广西昭平县辖区群众蔡某到城厢派出所报警,其于2月22日通过微信购买额温枪,被骗了20万余元。案发后,昭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贺州昭平县破获一起“疫情期间假卖额温枪”诈骗二十万案件

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指导案件侦办工作

根据线索信息,办案民警迅速对受害人蔡某的资金流向进行全面侦查。经研判分析,民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30岁,广西陆川县人),并将其依法传唤到昭平县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贺州昭平县破获一起“疫情期间假卖额温枪”诈骗二十万案件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

经查,2月21日,被害人蔡某通过手机微信添加了自称可以买到额温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为好友,双方在手机微信洽谈,并商定以每支410元的价格购买500支额温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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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提供的双方聊天记录(部分)

2月22日,蔡某通过手机银行支付的形式将购买500支额温枪的20万余元货款转账给吴某某。但过了约定发货日,蔡某却始终没有收到额温枪,经再三询问之下,吴某某以厂家没能及时供货等种种理由推迟发货。因吴某某一直不能提供额温枪,蔡某要求其退款,但吴某某在明知自己没办法买到额温枪的情况下,还声称自己可以帮买到额温枪为由拖延时间,直到案发前都没有把20万余元的货款退给被害人蔡某。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交代,其之前因做生意导致债台高筑,为了尽快偿还债务,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发现有不少人通过各种渠道求购额温枪等防疫物资,在明知自己没有相关资质和渠道的情况下,谎称自己可以“搞到”大量额温枪。在收到被害人的购买款后并没有帮其购买额温枪,而是将这笔购买款中的95000元偿还债务,并将剩余的货款用于购买比特币(网上一种虚拟货币)企图“赚回来”,没想到还是“打了水漂”。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4月10日,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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