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法官半夜促成和解 疫情期间盘活两企业

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胡柏茂)“感谢法官熬夜为我们所做的工作,让企业能够得以继续运营,我们代表工人们感谢你们……”凌晨两点半,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黄某某、担保人李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桩跨度三年、执行标的近三百万的“僵尸案”得到了妥善处理。

因经营需要,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黄某某以公司名义向从事装修业务的胡某某先后借贷二百余万元,后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胡某某起诉至嘉禾法院要求建筑公司偿还本息,2018年9月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建筑公司偿还胡某某本息近三百万元。因经营不善,建筑公司名存实亡,缺乏履行能力。法人黄某某人在外地,行踪难以掌握,该案执行陷入了僵局,胡某某也因此资金短缺,业务几近停顿,公司陷入困境。

2020年4月9日下午,根据胡某某提供的线索,嘉禾法院执行法官奔赴某茶楼,将正在洽谈业务的黄某某强制拘传至人民法院。在与黄某某交谈的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该建筑公司缺乏流动资金没有履行能力,但目前已经承接到新的项目且正在准备入场事宜,此次对公司法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会严重影响公司履约造成新的违约行为甚至会导致公司难以维系。在后续的调查中执行法官又了解到该建筑公司有三十余名工人,疫情期间正准备复工,一旦企业停产又会造成新的民生问题。

在了解清楚案情以后,执行局长邓军决定暂缓采取强制措施并通知申请人来院组织协商。因双方分歧较大,商谈数小时未果,申请人几度欲放弃和解,要求对黄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邓军局长带领执行干警一方面安抚申请人情绪,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建筑公司其他股权人赶赴法院及工程发包方,要求股权人及发包方连夜参与调解。经过十一个小时的艰苦协商,双方终于就执行事项达成一致。发包人李某某同意在首批工程款的范围内为建筑公司提供执行担保,黄某某及其它股权人连夜筹措五十万元支付给胡某某,胡某某减免部分利息并同意剩余案款分期履行。至此,一桩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在当天连夜得以妥善解决,申请执行人胡某某的公司和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公司也都因为此次的执行行动避免了破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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