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男子酒後幫忙倒車壓死自己 車主等人被訴法院這樣判

一名男子倒車時被甩出駕駛室,然後將自己碾壓身亡……對於這起發生於2019年初的離奇車禍,可能不少四川樂山人還記憶猶新。2020年4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事發後,交警部門認定死者對該起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死者家屬則對相關當事人提起了民事侵權訴訟,

最終法院判決車主夫婦承擔20%的賠償責任。

離奇!男子酒後幫忙倒車壓死自己 車主等人被訴法院這樣判

事發現場監控

離奇車禍

男子倒車被甩出後被壓死

2019年1月7日晚,四川樂山城區嘉興路美食街發生了一起離奇的車禍。根據目擊者提供的信息及監控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倒車時被甩出駕駛室,然後將自己碾壓身亡。

據目擊者介紹,事發時間大概在當晚9時40分。根據該目擊者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當時這輛白色小轎車從人行道上緩緩駛出,當車輛駛入機動車道後,有一藍衣女子向轎車走去。但不知為何,該轎車突然倒車,女子被颳倒在地,而倒行的轎車駕駛室車門打開了,司機被甩了出來並被壓在車輪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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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碾壓身亡

最後,眾人幫助抬開了汽車。事發後,紅星新聞記者從樂山市中醫醫院處獲悉,由於傷勢過重,該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認定

死者酒後操作不當直接造成事故

離奇!男子酒後幫忙倒車壓死自己 車主等人被訴法院這樣判

根據法院判決文書顯示,死者張某生於1987年,樂山市中區人。2019年1月7日,被告呂某某因與李某某舉行婚禮發放請柬事宜,邀請張某及其他好友在嘉興路某飯店吃飯。席間,除被告李某某等幾位女性沒有喝酒外,其餘在場好友均飲酒。

飯後,因被告呂某某喝醉,被朋友扶到車內後排座位休息。被告李某某上車倒車準備離開時,發現不好倒,此時張某恰好在車輛旁邊。張某說幫忙把車倒出去,當時李某某未拒絕他,只是反問“你也喝了酒,得不得行哦?”其說完這句話就下了車,將未熄火的車輛交給了張某,張某在倒車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造成自己死亡的交通事故。

2019年2月20日,樂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死者張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且操作不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對該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家屬起訴

被告應當承擔40%的責任

事故發生後,張某家屬多次找到呂某某夫婦協商處理賠償事宜,被拒絕賠償。張某的妻子、兒子及父母作為原告,將呂某某夫婦及兩名同桌飲酒者均告到了法院。

四原告認為,被告呂某某系該肇事車輛的車主,在其請客吃飯過程中勸張某等人飲酒的行為,為本案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在自己喝醉後,沒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車輛是導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告李某某在實際控制和使用肇事車輛時,明知死者張某已處於醉酒狀態下,仍要求其代為倒車,是導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原告還認為,同桌飲酒者朱某某、周某某等人在喝酒狀態下,所有人的行為能力、認知能力等均有下降時,酒席參與人間形成了一個特定的相互扶助、相互警示、相互制止的法律義務,但其卻沒有盡到法律上的注意義務也是導致該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原告認為,在此次事故中,雖然事故認定書認定結果是由死者張某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認定書是受限於行政認定範圍對交通事故參與者法定地位限制的情況下,對實際交通行為作出的認定,而本案此次事故是因為諸多交通參與者以外的原因、過錯綜合在一起共同作用下發生的,所以不能單獨採信事故認定書來決定死者的賠償事宜。

原告認為,導致張某死亡的原因是因為各被告的過錯行為共同作用下的結果,各被告應當對其各自的過錯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死者對其死亡後果有過錯應當承擔60%的責任,各被告應當承擔40%的責任。

法院判決

車主夫婦賠償20.2萬元

對此,樂山市中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違反法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應當負主要責任。

不過,呂某某與李某某作為吃飯的組織者及事故車輛的所有者,呂某某與李某某對張某酒後駕車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和安全保障義務。被告李某某在知悉張某已飲酒的情況下,未勸阻張某酒後駕駛機動車,呂某某與李某某對此次事故的發生具有過錯,應承擔20%的次要責任。

法院認為,共同飲酒行為屬於社交層面的情誼行為,同飲者之間不存在法定權利義務關係,且四原告並未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朱某某、周某某存在惡意勸酒的行為,被告朱某某、周某某在飲酒後也盡到了一定的提醒、勸誡義務,故張某的死亡與被告朱某某、周某某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過錯責任。

最終,法院作出判決,張某的死亡賠償費用共計101萬元,根據過錯比例,呂某某與李某某共計賠償20.2萬元(101萬元×20%)。由於呂某某與李某某已支付喪葬費30000元,應予以抵扣,故還需支付1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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