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一男子因刻意隱瞞從武漢返鄉事實,確診新型肺炎,被刑事立案!

1月31日,西寧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全省首起涉疫刑事案件。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湟中縣李家山鎮漢水溝村村民苟某,長期在武漢務工。近日返寧後,拒不執行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關於“重點地區人員須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寧日期信息,對自己已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

特別惡劣的是,苟某有意隱瞞其子與其一同從武漢返寧的事實,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動,並密切接觸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苟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青海省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嚴重干擾破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現苟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獲悉該案後,西寧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全面瞭解案件情況,推進案件高效、高質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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