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完善基層選用幹部機制十分迫切也很有必要

縣鄉兩級基層幹部,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最接地的執行者,老百姓對黨和政府的認識就是從縣鄉兩級幹部開始的,選用什麼樣的基層幹部直接影響著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也影響著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落實。所以縣鄉兩級基層幹部的選用是十分關鍵的。

我一次偶然的機會,和一名退休多年的縣人大老主任在一起閒聊,老主任深沉的說:“我們上班的時候要提拔個幹部,先是單位人們議論,說張三既有政策理論水平又有工作能力,過段時間組織部門來一考查,張三提拔了。現在提拔個幹部,不確定因素很多,單位人們議論,說張三是誰誰誰的關係有可能提拔,李四是誰誰誰的關係也有可能,過段時間組織部門來考查王麻子,王麻子提了,王麻子是誰?就是不怎麼來上班的那個。"這話雖然帶有偏激,但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們基層選用幹部的隨意和幹部群眾對基層選用幹部的消極心態。

我也曾是選用幹部過程中的受傷者,不過那是多年前的事了。記得縣組織部一位領導到我們鄉考查干部,在全鄉幹部職工會議上說:“這次要從你們鄉副科幹部中推薦一名正科,我們這次考查不內定人選,不設目標,就是要了解幹部職工的真實意圖,你覺得誰既有政策水平又有組織協調能力你就推薦誰。”結果我獲得了近百分之九十的推薦票。正當我感覺良好,暗下決心要好好幹,要對得起組織,不辜負幹部職工期望的時候,過了沒幾天,組織部那位領導又來我們鄉開全體幹部職工會議,說:上次的不算,這次來主要是按縣委要求,考察推薦你們鄉的副科張三升任正科,你不推薦張三,就是和縣委不保持一致。這種情況下,張三獲得了60%的推薦票,為什麼會這樣?憑心而論,張三人還不錯,但老是沉迷於賭博不能自拔,在幹部職工中影響不好,但組織部那位領導識人善用,善於用好有毛病的幹部,最後張三提了正科,而我思想境界也太低,總覺得在鄉里抬不起頭來,在自己強烈要求下調回了縣直單位,後來張三也因賭博出了事。可以說,那次考察干部影響了我們兩個人,一是我失去了在正科崗位上厲練的機會,二是張三也失去了改正的機會。如果組織部那位領導當時不及於提拔張三,而是明確告訴他是賭博影響了他,那麼張三早改正了,現在張三乾的肯定會很出色,就不會出事了。

基層幹部選用機制的不完善,完全靠領導靠組織部門的自律,出點幹部職工茶餘飯後的選用幹部笑談也就在所難免了。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縣鄉兩級很重要,選好用好基層幹部是關鍵。我認為完善好選用幹部機制是非常迫切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是不要讓推薦流於形式。

現在推薦幹部主要集中在調整幹部前,組織部門帶著內定名單到各單位搞推薦,實際上是走走形式,這也讓單位幹部職工很厭煩,尤其是組織部門往往更看重問題幹部,這實際上就寒了一大批有幹事激情、有幹事能力的幹部的心。所以考察推薦幹部一定要注重平時,就是要不帶內定名單的廣泛考察,要了解各單位幹部在平時的真實表現,然後根據平時表現來推薦考察干部。要營造選用幹部風清氣正的環境,極大的激發幹部幹事的熱情。

二是要建立舉薦考察干部責任終身追究制。

絕大多數領導舉薦有問題幹部也是出於工作的考慮,但也不排除個別領導舉薦幹部是出於私心,因為領導舉薦的幹部既使不稱職,既使有嚴重錯誤甚至是犯法在身的,那又怎麼樣?又私毫不影響領導的前程,領導為什麼不落點情落點禮呢?組織部門考察干部時,對於領導舉薦的幹部一味迎合,帶著內定名單到單位走走過場就算了,不是到單位下功夫走訪調查,也瞭解不到單位幹部的真實情況,至於考察的幹部有沒有問題甚至犯法在身,對組織部門考察人員也無任何責任,既然無任何責任,為什麼要認真走訪調查呢?

我認為,建立幹部舉薦考察責任終身追究制是解決舉薦考察干部不負責象現的最有效途徑,因為會受牽連,所以領導舉薦幹部、組織部門考察干部時就會多少用點心的,就不會太隨意。

“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尤其是基層幹部的選用,真該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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