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漢超不適用開除條款!

前面的條款有頓號隔開,比如抽菸和喝酒,假球和賭球。最後一條違法和犯罪沒有頓號。邏輯重點在犯罪,而不是違法。違法犯罪行為是一個詞。沒有表達單獨違法也開除!試問,車輛違停算不算違法!算!那是否也開除?賽場隨地吐痰是違法嗎?嚴格上也算!不展開了!然後,交通法也明確了違法和犯罪的區分!顯然,交警處理按違法來處理,不涉及犯罪!所以恆大所謂的觸犯第九條是莫須有的。無權直接開除員工!不袒護于漢超,但不至於開除!依據不充分!

于漢超不適用開除條款!


于漢超不適用開除條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